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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任建议修订《环境保护法》 进一步推进 “双碳”战略

2023-03-07 10:50:53 新视线

2022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特别指出,“环境保护法修订实施已经8年,部分规定难以适应新时代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需要与时俱进加以完善。”

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环境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这离不开法治的保障与守护。《环境保护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9年制定,2014年修订,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法,实施的9年来,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改善环境质量,加强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加快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同时,也面临了诸多尚未根本环境的问题,同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天能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长兴县煤山镇新川村党委书记张天任提出,全面修订《环境保护法》,是推进“双碳”战略的重要法治保障,建议由全国人大牵头,对《环境保护法》进行全面修订。

对此,张天任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一是建议增加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相关规则。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同时面临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碳达峰碳中和两大战略任务,《环境保护法》是推进实现“双碳”战略的重要法治保障,该法目前缺乏与“双碳”战略相关的直接表述,推进“双碳”战略的规则也不够详细,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该法对促进碳中和碳达峰的功能发挥。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就是国家在新的形势下,基于环境污染物和碳排放高度同根同源的特征,所开展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国家七部委在2022年印发了二十九条的实施方案,其中有些规定在《环境保护法》中付诸阙如。建议在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中,增加与推进实现达峰碳中和的基本原则、制度、责任等,以便更好统筹“双碳”战略和生态保护工作。

二是建议增加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制度性成果。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正式启动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8年来,在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还形成许多制度性成果,如建立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大环保工作格局,有效解决了一大批生态环境领域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在各地积极探索和实践的基础上,2022年11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为深入落实生态环保“一岗双责”、系统推进生态环保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建议在《环境保护法》中,增加“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村居全面负责、社会支持监督”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等制度性成果,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制度成果转化为法律,更好地体现依法治国的理念。

三是建议增加“防治新污染物治理”的相关内容。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开展新污染物治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水平提升,光污染、电磁辐射等新型污染源越来越受到公众的关注。光污染是继废气、废水、废渣和噪声等污染之后的一种新的环境污染源,对人、动物、植物和生态系统造成过度干扰,妨碍天文观测,浪费能源资源。超量的电磁辐射,也会有损人体健康,破坏生态平衡,造成环境污染,亟待予以整治。《环境保护法》中明确了光辐射、电磁辐射是环境污染的具体形态,在第四十二条也对光辐射、电磁辐射的防治提出了原则性规定,没有具体制度设计和法律责任。目前,制定防治光辐射、电磁辐射单行法的时机和条件尚不成熟,建议在《环境保护法》中增加防治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新型污染源的相关内容,完善监督管理体制,强化源头管控,加强监督执法,制定环境标准体系等。

四是建议进一步明确“县(区)生态环保分局执法主体资格”。十八届五中全会以来,生态环境系统进行了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最大变化是县(区)级生态环境部门由原来的政府部门调整成为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派出机构,受市级部门直接管理。这次重大的体制改革,彻底改变了“以块为主”的传统管理体制,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有利于更好地约束地方政府行为。而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政府部门的派出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没有执法权,否则行政处罚无效,因此环保行政处罚权也随着体制改革,集中到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在实际工作中,县(区)级分局的执法文件往往要先报请市局,并以市局的名义制作和行使职权,提高了执法成本,降低了执法效率。当前,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监管任务繁重,县(区)生态环境分局作为第一线机构,正在积极探索“局队合一”新的执法监督模式。为了进一步执法效率,建议在《环境保护法》中明确,县(区)生态环保分局具有执法主体资格,同时,也明确“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的环保职责”。




责任编辑: 李颖

标签:张天任,《环境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