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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8类项目或企业将实施能耗预警调控

2010-07-27 08:59:59 中国能源网

中国能源网讯 据悉,天津市为确保完成今年节能降耗目标,日前下发《关于印发天津市2010年节能降耗预警调控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包括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在内的8类项目或企业实施预警调控,能耗出现异常者,将对其能耗增速实行控制,实施节能调控措施。

天津市确定的调控重点包括8类企业或者项目包括:①单位产品能耗超过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②未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进度的企业;③能耗总量大、单位能耗高、污染重、附加值低的产品;④未经合理用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⑤属于国家规定的淘汰落后产能,但没有列入2010年淘汰计划的,作为调控重点,提前淘汰;⑥能源消耗总量排在全市前50位和各区县、各系统前10位的企业以及能耗增幅同比超过10%的企业;⑦未按本市有关规定实施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耗能企业;⑧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

据悉,各区县、行业和相关部门将按月度确定阶段性节能目标,并按此目标控制能耗增速或增量,确定预警控制线。月度核算数据初步确定后,对出现能耗异常变动情况的,启动节能降耗预警调控实施方案,对调控重点企业能耗增速实行控制、实施限制高耗能产品产能直至停产等调控措施,并按月向有关部门报送调控措施实施情况和调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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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天津 能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