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全国第22个“安全生产月”,为进一步增强科右中旗农牧地区广大群众“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安全意识,为切实加强全旗农村牧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全旗农村牧区电力供应安全、稳定、可靠,满足农牧民生产生活需要。近日,国网科右中旗供电公司与科右中旗政府、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联动,围绕农牧地区低压非产权触电隐患、私自进行非法用电等行为,制定并下发了《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旗农村牧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
文件中强调:一是农村牧区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不仅是供电企业的工作,也是各地各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方要共同发力,切实履行安全职责, 积极营造安全供、用电环境,助力全旗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农村牧区居民用电户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为电表出线处,电源及电表产权属于供电部门,由供电部门负责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电表出线后(含出线空开或漏电保护器)产权归用电户由用户自行负责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三是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生产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第二款、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 措施"和《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科右中旗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农村牧区电力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督促自备线路产权人加强维护、检修工作。四是加大农村牧区违法违规用电惩处力度。凡在公用电网上私接电源和私自安装用电设备、私设电网防盗和捕鼠、狩猎、捕鱼、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附属配套装置等情况的,将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下一步,国网科右中旗将深入结合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紧密联合科右中旗各地各部门充分发挥、利用新闻媒体、广播、宣传栏、传单等釆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用电知识,不断提高牧民群众安全用电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董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