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发改委发布了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其中提出,统一大工业电价用户和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峰谷时段。春秋季(2-6月、9-11月,共8个月)电力供需总体平稳,峰谷时段拟调整为高峰、平段、低谷等三个时段。其中,高峰时段共7个小时,平段时段共7个小时,低谷时段共10个小时;夏冬季(1、7、8、12月,共4个月)电力供应仍较为紧张,峰谷时段拟调整为尖峰、高峰、平段、低谷等四个时段。其中,尖峰时段共4个小时,高峰时段共7个小时,平段时段共3个小时,低谷时段共10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