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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安监局:矿领导必须与职工同下井

2010-08-10 12:50:48 贵阳晚报

为减少和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8月9日,贵州省安监局向各地下发安全生产通知,其中要求,矿级领导必须与职工同下井。

据悉,今年1-7月份,贵州省煤矿、建筑业、工矿商贸其它和消防火灾呈现出“双升”势头,特别是8月3日,仁怀市明阳煤矿事故,已是贵州省今年煤矿发生的第二起重大事故。

为此,贵州省安监局要求,各矿级领导必须与职工同下井、同升井;煤矿井下施工,必须要有设计图,并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所有整合技改煤矿一律不得假借技改建设之名,行违法生产之实;一律不得拖延工期;未经审批一律不得变更设计内容,否则,取消整合资格、实施关闭;严格控制入井人数等;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产等等。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贵州 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