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山西省开展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2025年7月29日,二十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25年9月12日向山西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
那么,中央督查组在山西跟煤炭行业有关的领域内查出来了哪些问题?
一是盲目上马“两高”项目,个别铸造企业批小建大,以铸造之名行炼钢之实;有的企业擅自新建焦炉,违规新增铸造焦产能。
二是结构调整不力,重点区域内有的地方燃煤锅炉等难以按期淘汰,铁路专用线、清洁运输占比偏低。
三是部分重载货车存在干扰尾气处理设施行为。
四是焦化、钢铁等重点行业部分企业污染依然严重,仍有企业大量使用湿法熄焦,甚至违规使用超标废水熄焦,有的焦炉烟气超标排放。
五是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不到位,一些再生橡胶、包装印刷、煤化工企业废气未有效收集处理。
六是洗煤、选矿等企业扬尘污染管控粗放,多家洗煤厂煤炭露天堆存,装卸运输未采取防抑尘措施,厂区环境脏乱。
七是全省固废产生、堆存量大,处置利用率低,煤基固废缺乏顶层设计和有效办法,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不畅,填埋过程中问题多发。
督察要求:山西省要严格落实“四水四定”要求,严控生态敏感区违法采矿。严格落实煤炭总量控制,切实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研究破解煤炭大省煤基固废处置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