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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6年电煤保供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通知来了!

2025-11-20 10:40:38 今日动力煤

2025年11月18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6年电煤保供中长期合同签订和履约监管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5]985号),对做好2026年电煤保供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2026年电煤中长协主要内容

(一)签约对象。

供应方包括所有在产的煤炭生产企业,需求方包括统调公用电厂和承担民生供电供暖任务的相关电厂。鼓励集中供暖区域相关省份根据实际组织民生供暖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 。

(二)签约方式。

通过市场化方式自主衔接,原则上由煤炭生产企业和用煤企业直接签订;确需通过第三方签约的,合同应权责明晰,且必须明确煤源企业和用煤企业。

(三)签约数量。

1.发电企业。原则上不低于签约需求量的80%。

2.产煤省区和煤炭生产企业签约要求。原则上每家煤炭企业任务量不低于自有资源量的75%,重点煤炭企业任务量较上一年度保持总体稳定;其中,享受保供支持政策的核增产能煤矿核增部分按承诺要求全部签订合同。

(四)签约价格。

1.以产地价格计算的合同。

应符合国家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明确的本地区价格合理区间要求,并应建立价格月度调整机制。价格月度调整机制可由供需企业结合市场情况自主 协商确定,但必须具有明确的价格及调整机制;也可参照下述 “基准价+浮动价”机制确定出矿环节价格。其中,山西、陕西、 蒙西、蒙东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基准价”采用当地价格合 理区间中值; “浮动价”采用中价产地动力煤价格指数、中国电 力企业联合会电煤价格指数CECI 产地指数、国煤直达动力煤价格 指数、CCTD 产地动力煤价格指数综合确定;出矿环节“基准价+浮动价”由全国煤炭交易中心根据价格机制按月测算发布。其他产煤省区可结合实际参考建立本地区价格浮动机制。

2.以港口价格计算的合同。

按照“基准价+浮动价”价格机制签订和执行,交易价格不超过明确的合理区间。其中, “基准价”按现行水平确定; “浮动价”采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煤价格指数CECI 沿海指数、国煤下水动力煤价格指数、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 CCTD 秦皇岛动力煤综合价格指数综合确定。港口“基准价+浮动价”由全国煤炭交易中心根据价格机制按月测算发布。

(五)使用统一示范文本。《电煤保供中长期合同示范文本》(2026年版)。

(六)进度安排。2025年11月20日前,签约信息报送;11月23日前,签约信息公示;12月13日前,衔接资源并完成合同签订录入和诚信履约承诺书签订;12月15日前,核对确认;12月18日前,推送国铁集团配置运力;3月10日前,上传经济合同。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电煤保供中长期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