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的《关于开展煤炭矿业权审批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国土资源部将在黑龙江、贵州、陕西三省开展煤炭矿业权审批管理改革试点。
《通知》要求黑龙江、贵州、陕西三省试行有计划的投放煤炭矿业权的制度,编制全省煤炭矿业权年度投放计划,于每年9月底前将编制的下一年度投放计划报国土部批准后实施。按照有关规定,列入年度投放计划的煤炭矿业权应符合已经国土部批准或备案的矿业权设置方案。
同时,国土部全面授权黑龙江、贵州、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审批登记煤炭矿业权,原属国土部审批登记的项目依据批准的年度投放计划将授权三省国土资源厅审批,报部备案后,通过矿业权统一配号系统进行配号,由三省厅颁发勘查许可证或划定矿区范围、颁发采矿许可证。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严格煤炭探矿权出让管理、授权审批新立项目试行报部备案制度、授权试点省份审批延续类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