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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报告:四成受检供电企业存在市场违规行为

2010-12-16 15:07:56 新华网(广州)

国家电监会16日发布的《2010年供电监管报告》显示,四成抽检供电企业存在设置市场壁垒、不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等市场违规行为。此外,一些企业在供电质量、供电服务、供电能力和供电成本等方面也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

据介绍,《报告》是根据电监会今年以来日常供电监管工作和较早前开展的供电检查情况形成。今年6月至7月,电监会还对200余家供电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共发现各类问题460例,涉及供电企业128家。

《报告》说,特别突出的问题是部分供电企业在执行国家电价、收费、供电成本、行政许可政策及供用电合同签订履行、公平、无歧视开放供电市场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损害了电力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问题还主要表现在配网薄弱,供电能力不足,供电质量存在一定差距;停限电信息未按规定公告;故障抢修不及时;报装办理不规范等方面。

检查结果显示,供电企业涉及供电市场违规行为的问题最多,共159例,占问题总数的34.6%;涉及受检供电企业81家,占受检总数的39.3%。主要表现在,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设置市场壁垒;存在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行为;供电信息公开不规范、不准确和不全面;未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等。

供电质量方面的问题141例,占30.6%;涉及供电企业84家,占受检总数的41%。主要表现在,电压合格率不符合要求,电压监测统计数据不真实,监测点设置不符合规定要求等。

供电服务方面问题145例,占31.5%;涉及受检供电企业82家,占受检总数的39.8%。主要表现在,用电业务办理不规范、超时限,资料不完整,内容不真实;未按规定程序实施停电;故障抢修超时限等。

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报告》提出了要加强电网规划和建设以增强供电能力、加强供电质量管理以提高供电质量、强化管理以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强化依法经营意识并切实规范供电市场行为、规范供电成本核算并合规列支成本等五方面的整改要求。

同时,《报告》提出了四方面的监管建议。一是统筹规划,大力推进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改造。二是完善立法,着力解决供电企业现存诸多问题。三是多措并举,努力实现全社会节能减排总目标。四是要进一步深化改革,积极推进电网企业“三产”、多种经营剥离工作。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电监会 报告 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