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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将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建设农田水利

2011-02-23 15:20:01 福建日报   作者: 记者 吴洪  

根据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今后福建省将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并通过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水利信贷资金,广泛吸引社会资金等方式,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完善水利基础设施。预计,今后5年,全省水利投入将达842亿元,是“十一五”的近3倍。力争今后10年水利年均投入比去年高出1倍,从根本上扭转福建水利建设滞后局面。

据介绍,“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投入水利资金282亿元,比“十五”期间增长51%,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福建水利投入最大、任务最重、发展最快的5年。然而,福建水利建设滞后局面还未从根本上扭转: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闽东南沿海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十一五”期间,35个台风登陆或影响我省,自然灾害频繁,全省1800万亩耕地仍有400万亩无法有效灌溉。

今年,福建将抓住时机,开建一批大项目:力争开工长泰枋洋、交溪上百石等水利枢纽工程;提高“五江一溪”防洪标准,实施40条中小河流治理、138座水闸除险加固和60公里海堤加固;推进20个国家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新建改造节水灌溉工程70万亩;解决农村13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十二五”期间,全省将建一批高标准节水灌溉示范项目,新建、改造节水灌溉工程350万亩,实施1.5万处山地水利工程,新增蓄水能力300万立方米,解决山地易旱面积38万亩;用5年或更短时间,全面解决854.6万农村人口不安全饮水问题;再建成10个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县等。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福建省 土地出让 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