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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风电发展节奏 加大产业整合力度

2011-05-17 16:34:29 中国能源网   作者: 韶丽  

5月9日,国家能源局于下发《关于酒泉风电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对酒泉市能源局在酒泉风电基地二期工程建设中给企业定任务指标、设备招标要求选本地产品等行为提出严厉批评,同时强调,“未经国家核准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这是一个多月来国家能源局针对酒泉风电建设发出的第二份通知。

3月19日,酒泉市能源局发出《关于酒泉风电基地二期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向相关企业下达2011年的“建设任务”,提出“进度要求”,并对风电“具体机型”做出安排,甚至威胁“完不成开发任务的企业,剩余指标的开发权中止”。

对此,国家能源局于3月27日下发《关于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二期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对酒泉市能源局做法予以纠正,明确指出“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不得自行安排风电建设规模和向企业分配确认项目开发权,并不得以行政方式要求企业完成建设任务”。
国家能源局要求,“风电建设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好电网接入、市场消纳和环境保护等条件,未经核准不得开工建设。”

但上述通知未能抑制地方政府的建设冲动,4月27日,酒泉市能源局再次发出《关于加强推进酒泉风电基地二期工程2011年前期工作的通知》,对国电甘肃公司等26家企业下达“建设任务安排表”,在设备招投标问题上则变相要求各企业“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努力实现地企双赢”。

对此,国家能源局5月9日发出第二份通知,即《关于酒泉风电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对酒泉市能源局的上述行为提出“严厉批评”。

《通知》明确要求:“酒泉风电基地二期工程开发方案和项目业主安排,须经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未经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核准,不得开展任何现场施工,并不得将酒泉风电基地内项目拆分成5万千瓦以下项目予以核准。”

截至去年年底,中国的风电装机连续五年实现翻番,累计装机容量超过4400万千瓦,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一大风电装机大国。而酒泉是我国风力资源丰富的地区之一,可用于风电开发的面积有1万余平方公里,可开发风能在4000万千瓦以上,风电机组年有效利用小时数在2300小时以上。2008年,国家批准了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规划,同时批复了以750千伏为主的配套电网规划,使酒泉成为国内乃至世界第一个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

到2010年10月底,酒泉风电一期建设516万千瓦装机任务如期完成。当年11月3日,酒泉风电基地二期工程755万千瓦风电项目在完成测风、规划选址、预可研等前期工作后正式启动。

国家能源局此次关于酒泉风电基地发出的两道通知,明确指出了要合理控制风电产业发展节奏,表明国家开始从整肃风电建设秩序入手,规范“十二五”期间风电产业健康发展。

此外,内蒙古作为中国风电资源第一大省,截至2011年3月底,风电装机容量为1140万千瓦,占全国风电装机容量的30%以上,稳居全国各省(区、市)第一位。

但是由于风电外送困难以及上网困难等因素制约,内蒙古大量风电不能消纳,浪费很多风电。国家电监会不久前公布的专项调查结果显示,仅2010年上半年,内蒙古未收购的风电电量就超过了21亿千瓦时,占全国未收购电量的75%以上。

为保证内蒙古风电产业健康发展,内蒙古能源开发局局长王秉军表示,内蒙古将提高风电开发准入条件,大幅减少开发运营主体。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发布了《推进我区风电企业整合重组减少主体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通过兼并重组,使全区风电企业控制在25家以内”。

王秉军表示,内蒙古从今年起将提高风电开发的准入条件。通过优化风资源配置,对现有企业重组、兼并、联合、托管减少开发运营主体,推动资源向大企业集中。拟将风电企业控制在25家之内,分散接入仍可由中、小企业开发。同时鼓励各大型电力集团公司加强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风电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

内蒙古新标准的出台将进一步压缩小企业的生存空间,促进风电企业兼并重组,使风电更见健康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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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控制 风电 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