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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试行阶梯电价 一档240度超差价将获告知

2012-06-18 08:40:27   作者: 王海亮  

7月1日起,本市正式实施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最后方案采用了听证方案中的“首档电量240度,覆盖面83%”,即第一档电量为不超过240千瓦时的电量,电价标准维持现价不变,全市83%的居民用户不会增加电费支出。

15日从市发改委获悉,本市从7月1日起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阶梯电价后,本市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第一档电量为不超过240千瓦时的电量,电价标准维持现价不变;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户每月15千瓦时的免费用电量。第二档电量为241至400千瓦时之间的电量,电价标准比第一档电价提高0.05元/千瓦时。第三档电量为超过400千瓦时的电量,电价标准比第一档电价提高0.3元/千瓦时。以年度为周期实施。

在5月11日举行的阶梯电价听证会上,首档电量240度方案得到了超半数听证代表的支持,如今最终方案被采纳。根据这个方案测算,一年内累计用电量不超过2880度的居民用户(占83%)电费不会增支;用电量在2881度至4800度之间用电较多的居民用户(占12%),月电费增支最多不超过8元;5%用电最多的居民用户,月用电超过400度后,每多用1度电,每度电费多支出0.3元。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分档电量标准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针对市民关心的实施操作问题,市电力公司已经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全力做好市民用电服务。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北京 试行 阶梯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