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English | 网站地图

  •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油气
  • 天然气
  • 发改委紧急通知:保障当前天然气稳定供应

发改委紧急通知:保障当前天然气稳定供应

2012-12-27 10:26:51 中国能源网

今日,国家发改委在其网站发布《关于保障当前天然气稳定供应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为保障天然气正常供应,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有关成员单位及时采取多种措施,增加资源有效供应。《通知》强调,各地有关部门按照天然气利用政策,调整用气结构,制定相应政策措施,优先确保民生需要。

今年以来,我国天然气产销运行平稳,1-11月天然气产量97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8%,进口约合381亿立方米,增长36.7%。随着国内用气区域和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部分地区大范围实施汽车“油改气”、锅炉“煤改气”工程,天然气消费需求快速增加,同时季节性消费特征明显,北方供暖型城市峰谷差较大。

入冬后,我国出现较大范围雨雪低温天气,部分地区进入用气高峰期,天然气需求量迅速大幅攀升。受天然气管输能力限制和储气调峰能力严重滞后等因素影响,部分地区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太原、石家庄、济南等地相继出现供应紧张状况。

为此,发改委在《通知》中公布五项措施,以保障天然气平稳供应:

一、保持高度重视,全面落实要求。各有关方面从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群众关切利益出发,按照全国天然气工作会议具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调配合。

二、加强监测预警,把握运行动态。各有关方面要更加重视监测预警,及时掌握天然气供应状况,特别要重点关注“西气东输”、“陕京系统”等沿线地区的运行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管理。

三、加强资源组织,增加有效供给。各有关企业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保持高负荷生产,尽最大可能提高商品量,科学调用储气资源,积极落实进口资源,努力增加天然气资源供应。

四、加强综合协调,确保安全运行。各有关方面要统筹资源平衡和产销衔接,加强对薄弱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天然气产销储运设施平稳运行。

五、促进能源节约,保障重点需求。各地在迎峰度冬期间要进一步加强需求侧管理,采取压减可中断用户、推广错峰避峰、合理控制供暖温度等措施,有效削减高峰用量。各地应按照新修订的《天然气利用政策》明确保供序列,把确保居民生活用气放在首位。如出现供气紧张,应按顺序压缩其它行业用气,优先保证群众生活、公共设施、公共交通等重点领域用气。

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保障当前天然气稳定供应的紧急通知》




【中国能源网独家稿件声明】 凡注明 “中国能源网”来源之作品(文字、图片、图表), 未经中国能源网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者部分转载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