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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6家环境违法企业信贷受限

2013-06-04 07:55:47 新华社   作者: 孙仁斌  徐扬  

辽宁省环保厅3日通报了省内26家环境违法企业名单及相关违法事实,金融部门将对这些企业暂停各类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直至整改到位。

在26家环境违法企业中,沈阳金碧兰化工有限公司、辽宁信德食品发展有限公司、丹东凤凰山水泥制造有限公司等存在未能按期解除挂牌督办、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以及未通过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擅自投入生产等环境违法行为。

辽宁省环保厅副厅长范国华表示,这些企业的环境违法信息已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将对其暂停各类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此举意在加强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经济制约和监督,促进信贷安全,改变“企业环境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状况,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法治意识。

据了解,辽宁省环保厅将对已实施绿色信贷限制的环境违法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凡环境违法行为整改到位的,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金融部门,恢复信贷标准,解除授信限制。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辽宁,环境违法企业,信贷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