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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双反”初裁落地 业内呼吁发起反制措施

2013-06-06 09:04:45 新华08网   作者: 韩莹  朱诸  

当地时间6月5日,欧盟宣布自6月6日至8月6日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如果双反未能在两个月内达成解决方案,4个月之后税率将升至47.6%。最终,是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祭出了“双反”的大棒。

初裁结果“喜忧参半”

对于这一裁决,光伏人士认为这是一个“喜忧参半”的结果。

“喜”的是,中国的组件企业还能享受两个月的低关税,至8月6日前的两个月时间是谈判关键期,如果协商一致,欧盟委员会仍有可能在半年之后的终裁中撤销临时关税。

国内光伏企业阿特斯公司称,欧委会的临时反倾销税措施,表明欧委会在关键时刻还是意识到了光伏在中欧贸易中举足轻重的地位,没有贸然征收高税。

但另一方面,江苏中能副总经理吕锦标表示,这使得磋商的时间由原来的六个月变为现在的两个月。

事实上,尽管欧盟内部多数成员国反对,但欧委会仍以最大努力推动初裁的进行。业内预计,一旦开始征税,那么即使此后中欧能够通过磋商和解,中国光伏产业失去的市场将无法挽回。

据外媒透露,中国和欧盟未来两个月内主要将围绕“价格承诺”进行磋商。

“要达成价格承诺,就得把欧盟之前认定的47.6%的倾销幅度弥补上。现在中国在欧洲的组件价格大致是0.6欧元每瓦,补上价差相当于变成0.9欧元每瓦。”吕锦标表示,“这个价格等于把中国产的组件都挡在了欧盟门外,目前,产自台湾、日本的组件售价在0.7-0.8欧元,补差价后,中国的产品没有任何吸引力。”

没有赢家的战争

在湖南利德电子浆料有限公司宁文敏看来,无论是11.7%还是47.6%临时反倾销关税,都将对中国与欧洲的相关企业带来很大损失。“双反对我们影响不小,作为河流中的支流,我们不能独善其身,从去年欧洲双反的消息传出至今,危害也早已经可预见。”

尽管市场还在等待最终的判决,但是这场长达近一年的“光伏战”,也颇让人感到疲惫,毫无疑问,贸易战将导致“双输”结果,这场战争中没有赢家。

从中国方面来说,此案涉及中国200多亿美元的对欧出口,占中国对欧出口总额的7%左右,占中国光伏产品出口总额的80%左右,关系到中国上千家企业的生存和40多万人的就业。

而欧盟的损失也是显而易见。虽然,某些欧盟光伏产品制造商可能因此受益,但为数更多、经营规模更大、吸纳就业能力更强的欧盟光伏产业的上下游企业将遭受严重打击。

据瑞士独立研究所Prognos的调查显示,如果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将使欧盟消费者对光伏产品的需求下滑,导致欧盟三年内失去24.2万个就业岗位以及272亿欧元(约合353亿美元)的损失。

战火或将继续蔓延

2012年9月和11月,欧盟委员会先后应欧盟支持太阳能组织的请求,对原产自中国的太阳能电池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对于这些不实的指控,中国企业坚决否认。但随之而来的欧债危机,使得欧洲国家普遍削减了对光伏生产企业的补贴,也使欧洲光伏业在竞争中逐渐处于劣势。自此,中欧双方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光伏”战。

对于这场战争的最终结果,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欧盟对华光伏产品征收高额关税已经是“板上钉钉”,变数不大。

申银万国新能源分析师余文俊亦认为;“谈判的意义已经不大,中国应该发起反制措施,不能在贸易战中一直处于被动地位。”

此前有业内人士认为,中方可能对欧盟采取反制措施,欧盟方面的多晶硅、红酒、汽车等可能都会被涉及到,其中,对欧盟的多晶硅“双反”会首当其冲。

但在吕锦标看来,对多晶硅的双反并不是简单的在报复,应该独立客观的来看待,我们应该有WTO思维,做到有理有据,不能授人以柄。“目前,国内能够维持生产的多晶硅企业仅有4家,不足10%,实际开工率不足25%,我们国内企业生存空间遭到恶意挤压是事实。”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立余业表示,应在WTO规则的框架下,在国内产业受损后依法发起反倾销调查。




责任编辑: 曹吉生

标签:双反,反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