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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2009-01-12 13:42:57 青海新闻网

正当全省上下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隆重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去年12月23日,省委宣传部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召开“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系列专题研讨活动之三——“发展循环经济”专题研讨会。

会上,来自省发改委、经委、财政厅、环保局、海西州政府,及省委党校、省社科院、中科院青海盐湖研究所、青海经济研究院等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负责同志、专家学者紧紧围绕主题,对“努力探索具有青海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道路”、“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发展经验及启示”、“循环经济发展中的财税支持”、“政府在循环经济中的职能定位”、“柴达木盆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循环经济的关系”、“节能降耗在青海发展循环经济中的地位和主要任务”等问题,从不同侧面和不同角度进行了深入研讨。大家一致认为,发展循环经济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是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前提基础,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一项探索性、长期性和系统性的工程。在发展循环经济中,领导重视是关键,科学规划是基本前提,政府推动是根本保障,科学技术是重要支撑,必要投入是有效措施,政策支撑是基础条件。通过研讨,大家对在青海这样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意义、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有了更加充分的认识,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支撑点和面临的诸多新的难题有了更加深入的把握,对从各方面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思路提出了许多可行性的对策和建议。

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工业节能降耗

与会同志认为,多年来,我省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各项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高耗能、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发展方式仍未根本转变,经济发展与能源、资源的矛盾日趋突出,环境压力越来越大。这些问题已经对我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了严重制约。

大家认为,循环经济是对“大量生产、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是对当前乃至今后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措施保障。通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企业节能降耗、资源节约与合理利用,是我省经济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和必然选择。节能降耗促进循环经济、循环经济推动节能降耗,二者相辅相成,紧密相关。加快发展循环经济要大力实施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能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水平,并研究制定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促进能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的激励政策。

不断完善循环经济的推进机制和政策体系

  与会同志认为,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青海发展循环经济需要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同时,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推动全省循环经济体系建设的良性循环,不断完善循环经济的推进机制和政策体系。需要在资源配置、土地利用、财政税收、金融服务、节能减排、产业扶持、简政放权等方面有法律法规保障和政策支持。只有建立有效的激励政策,形成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机制,才能做到既“循环”又“经济”,循环经济才能得到持续发展、长期巩固和提高。

  大家认为,循环经济的各项推进机制不是相互孤立、独自发挥作用的。相反,它们之间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只有当几种机制相互配合、共同发挥作用时,对循环经济的巨大推动才能清楚地显示出来。此外,推进机制不是自生、自发的,需要一个不断培育和优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和企业都责无旁贷。政府一般应从政策引导、制度约束、监督管理等方面去营造适当的推进机制;企业则应当从塑造共同远景、追求长远目标、担负社会责任等方面去培育相应的推进机制。

  柴达木盆地必须走水资源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之路

  大家认为,柴达木盆地作为水资源紧缺地区,考虑循环经济中的水资源利用方式,对本区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与会同志认为,要按照“减量化”原则,从管理体制上打破原有界限,实现地上水、地下水的统一配置和优化调度,整合原有的水管理机构,达到统一配水、循环用水和全社会节水;按照“再利用”原则,尽量多次或者以多种方式利用水资源,企业在产业链的连接上必须寻找基于不同水质的水资源利用链条,实现水资源利用的多层次;按照“资源化”原则,考虑将废弃的水资源通过工程手段转变为有效水资源,可为下游或下一级产业所利用,增大本区内的水资源量。

  依靠科技进步推进青海循环经济大发展

  与会同志认为,随着以盐湖资源为主体的综合开发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的不断推进,柴达木地区发展循环经济的科技瓶颈日益凸显,开发应用高效、循环利用资源的关键技术是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应当重点依托省内外大企业和科研单位,加强联合与合作,围绕重点、难点进行攻关。

  大家认为,要以科研基地、平台建设和循环经济科技专项为抓手,促进我省循环经济快速发展。

  加强法制建设,推进循环经济健康发展

  大家认为,作为国家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地区,在推进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经济发展的同时,立法保障也应当同步推进。青海目前的经济社会现状不可能制定较为全面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而是应当首先在某个地区,或是某个生产领域进行立法实验。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已建立3年多,开始着手推动其发展的立法工作已具备条件。

  与会同志认为,推动柴达木循环经济发展,不仅需要在国家层面的法律制度体系下实施,更需要从地方实际出发,结合柴达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资源分布特点、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远景目标等,建立地方法律制度体系。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指出:“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对我省这样一个资源型经济省份和经济欠发达地区而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此次研讨会更好地发挥了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在建言献策中的联手作用,将对我省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为省委、省政府的科学决策和循环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作者:解丽娜
 




责任编辑: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