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委办明电〔2009〕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西藏除外),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09〕2号)部署,为进一步贯彻落实6月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向纵深开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在9月份组织国务院有关部委组成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对全国各地开展安全生产督查。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国务院 安全生产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