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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居民“阶梯电价”暂无变化 未接到涨价通知

2009-11-24 12:27:32 华西都市报   作者: 余行  

“全国民用电实施阶梯定价”成为这几天市民关心的热点话题。国家电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从2006年开始,我省居民用电便开始实施“阶梯电价”。目前省电力公司并未接到相关部门的居民用电涨价通知,我省居民用电电价仍按现有标准执行。

已是“阶梯电价”尚未接到提价通知

“目前我们没有接到任何涨价的通知,即便要涨也会提前开听证会。”省电力公司财务部主任涂心畅说。据涂介绍,“阶梯电价”是指将用户的月用电量划分为若干个档次,电价分档递增,用电量越少价格越便宜,用电量越多价格越贵,形成一个阶梯形的电价结构。我省早在2006年便在全国率先实行了居民用电阶梯电价。

目前,我省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执行阶梯电价,即每月有一个执行基准电价的标准;而如果高于这一标准,则在标准基础上按三个阶梯提高电价标准。“实行阶梯电价的最大好处是节约了能源。”涂心畅说,2006年以前,我省居民用电量增长幅度每年均增长10%以上。阶梯电价实施后的第二年,居民用电量几乎没有增长,这说明在这种价格机制下,居民节约用电的意识更强了。另一方面,实行阶梯电价减少了对高收入家庭的补贴,“更有利于社会公平。”

销售电价上调涨幅低于全国水平

针对本月20号起我省销售电价每度上调2.45分,涂心畅分析,这主要是为解决去年8月20日火电上网价格提高、发电环节电价上调对销售电价的影响,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等原因导致的。涂心畅说,我省电价的调价水平同全国其他城市及我省周边省份相比,还是属于比较低的。据悉,北京上涨3.97分,重庆3.20分,湖北3.20分,湖南2.70分,河南3.45分,江西2.84分。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阶梯电价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