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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非农用水调价

2010-03-15 08:26:29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平均每立方米涨一毛钱 生活用水暂不受影响

日前,省物价局发出通知,自今年5月1日起,对我省水利工程供非农业用水价格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省直属和跨市水利工程供工业和城镇生活用水价格为每立方米0.232元,该标准较2005年调价后平均涨了一毛钱。此外,原本价格不一的工业和城镇生活用水也执行统一价格。

通知规定,将水利工程水费转为经营性服务收费并纳入价格管理,其中对民办民营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其中,全省农业用水价格、省直属和跨市水利工程供非农业用水价格,由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商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他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由所在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商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原水价格的调整是为了加快资源性价格改革步伐,逐步理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合理配置水资源,增强全民节约用水意识。由于我省存在水利工程供工业和城镇生活用水价格水费标准偏低的现状,不利于有效节约水资源。而且,我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实行分级管理,此次调整涉及省直属和跨市水利工程供非农业用水,不代表最终用户水价一定会提高,对生活用水暂时没有影响。省物价局也要求,各水管单位要加强水利工程水费管理,切实增加投入,将调价增加的收益真正用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和水资源保护方面。(力)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供需 北京 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