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
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和全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分别达到46%和456公里。
调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污收费标准;研究挥发性有机物等排污费征收政策。确定排污许可和排污交易指标种类、许可证发放和排污交易范围。
2014年
力争实施小客车分区域、分时段限行相关政策。
进六环路内的外埠车辆必须办理进京证,外埠车辆高峰时段不得进入五环路内和远郊区县城关镇。
2015年
办理长期进京证的轻型车辆必须达到第四阶段及以上排放标准,外埠黄标车不得进京行驶。
完成六环路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等任务。
2016年
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许可证发放范围,完善排污交易等相关规定。
基本完成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
2017年
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力争达到52%,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以上。
建成北京“绕城高速公路”,减少重型载货车辆过境穿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