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18时58分,大连中石油新大一线输油管被钻漏。溢出的原油流入市政污水管网,在排污管网出口处出现明火。如此高度密集的拉网式排查,为何仍然没有挡住这起事故的发生?一问:施工违规为何仍能开工?二问:是否只查不改?三问:地方政府该如何承担责任?
新华视点:拉网式排查为何仍挡不住事故发生?——三问大连中石油输油管起火事故
“安全生产月”的最后一天——6月30日18时58分,大连中石油新大一线输油管被钻漏。溢出的原油流入市政污水管网,在排污管网出口处出现明火。22时20分,事故导致的明火被扑灭。这一切距离去年山东青岛“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刚刚过去半年。
而就在5月30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布通知,要求各地深入开展油气管网突发事件联合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升防灾应急水平。通知指出,要将油气管网突发事件联合应急救援演练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情况进行暗查暗访。
如此高度密集的拉网式排查,为何仍然没有挡住这起事故的发生?
一问:施工违规为何仍能开工?
6月30日18时58分,大连岳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人在大连金州新区铁山中路与城富街交叉路口处的路安停车场附近进行施工中,将中石油新大一线输油管钻漏。
据悉,这一工程是大连德泰易高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在松岚路安停车场北侧建设LNG加气站,委托大连岳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为加气站配电工程实施电缆外线水平定向钻施工,将输油管钻漏导致原油泄漏。
大连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这种穿越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的施工必须经发改委、安监局联合审批后才可进行,而导致事故的这次施工未经审批。“输油管道位于地下2米,按照要求,施工应从地下4米穿过。但是,在施工过程中,工作人员并未严格遵守这一规定。”中石油有关方面人士也同时表示,施工未经批准。安监部门人士也表示,施工时确应有监护。
目前,大连市已经成立事故调查组,肇事单位的5名相关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国家安监总局总工程师黄毅说:“这次的问题与青岛爆燃事故不同。据我了解,不是因为管道本身泄露,因此严格意义上与管道本身维护、监控不到位造成的跑冒滴漏没有直接关联。具体责任还需要进一步调查评估。”
黄毅说:“全国油气管线超12万公里,又与供水、供气等城市管网交叉重叠。有些企业管网需要自己解决,有些需要政府协调多个部门解决。是迁移地面建筑物还是重新拆设管网,情况很复杂。改造过程中,哪个经济成本小,哪个社会成本小,也都需要统筹。”他坦承,历次油气管网事故都暴露出来的一个共性是:很多城市地下管线铺设地面标识缺失、不明显,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和督察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