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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鹤岗矿难瞒报事件

2014-07-24 08:39:56 新华网   作者: 王凯 程子龙  

经过新华社记者挖掘及有关部门调查,隐瞒半个月的鹤岗“7·5”矿难终于在7月20日浮出水面,事故通报称:7月5日18时30分,鹤岗市兴成煤矿发生冒顶事故,死亡7人,重伤1人。 

在这起事故中,有三个疑问待解:既是瞒报,那么生命救援是否被延误?矿主瞒报主要靠什么实现?矿主有何背景? 

生命救援是否被延误? 

据鹤岗市政府通报的情况,兴成煤矿7月5日18时30分发生事故,至7日上午9点才将全部受困人员救出,其中当场死亡4人,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3人,重伤1人。从救援时间上看,超过了36小时。 

据鹤岗市有关领导透露,矿方为瞒报事故,在救援时雇用了30多名社会人员。然而记者了解到,鹤岗市拥有一支全省最优秀的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如果不瞒报事故而是直接用这支专业救援队,救援时间可能会大大缩短。 

时间就是生命。延误救援时间不知有无生命因此延误抢救? 

“封口费”究竟有多少? 

矿难发生后,记者通过多方了解到,矿方在多个环节妄图将矿难事实隐瞒。其中,高额的赔偿或成为此次瞒报的主要手段之一。 

鹤岗市一位主要领导告诉记者,此次矿主对遇难者和伤者的赔偿要高于国家标准,7名遇难矿工的赔偿金额总共超过1200万元。 

黑龙江省煤矿安全监察局鹤滨监察分局一位主要领导向记者透露,矿主给予每名遇难者家属以高额赔偿,最高的可能达到180万元。 

高于国家赔偿标准的赔偿数额或许是矿方“一瞒再瞒”的主要手段。除了给予遇难者家属和伤者高额赔偿,参与瞒报的各个环节是否也被“买通”?“封口费”究竟有多少? 

事故矿主究竟是谁? 

记者在调查矿难过程中发现,鹤岗市有关政府部门对兴成煤矿的矿主一直无法确定。在给记者提供的材料中,先后出现了4个人名。含糊的背后,真正的矿主却始终不曾出现在官方提供的通报中。扑朔迷离的矿主身份,到底有着怎样的幕后玄机? 

18日,鹤岗市政府给记者的一份关于兴成煤矿的简介中,把法定代表人表述为“吕业金”,后来又给记者送来一份简介,在这份材料中将法定代表人表述为“刘立辉”。而兴安区煤监局长李泽明介绍该矿的法定代表人为“汪成富”,该矿地质工程师吕业忠介绍实际投资人是“姜坤”。四个人究竟哪个是真正的法定代表人?鹤岗市副市长谢殿才表示说不准。后来鹤岗市在相关报告中表述,投资人为“姜坤”。 

究竟谁是真正的矿主?矿主背后还有无更大的支持者或投资者? 

总之,在这起事故中,是谁在瞒报?瞒报的决定是谁做出的?瞒报的过程是怎样的?公众需要一个真相。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鹤岗矿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