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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呼吁严格执行“58号文” 维护多晶硅市场稳定

2014-12-02 10:00:48 电缆网
  8月14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了2014年第58号公告《关于暂停太阳能级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业务申请受理的决定》(58号文),58号文的本意,是为了巩固多晶硅“双反”的效果,挽救国内多晶硅产业,巩固光伏产业原料基础,使国内光伏产业链更加平衡、健康。

从9月多晶硅进口数据来看,我国暂停太阳能级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业务申请受理在维护多晶硅“双反”效果方面并未达到预期。太阳能级多晶硅大量进口的趋势不仅没有被阻挡,反倒变本加厉。9月我国多晶硅进口总量为9942吨,环比增加18.7%,再创历史新高。其中自美国进口的太阳能级多晶硅达1698吨,除去不在反倾销范围内的189吨半导体用多晶硅外,其他全部为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

从多晶硅进口和光伏电池组件对美国、韩国、欧盟出口对比数据看:大比例的多晶硅以加工贸易方式从这三个国家和地区进口,但鲜有看到对应的电池组件产品返回这些来料国家。因此,有无多晶硅加工贸易政策对促进或削弱光伏产品出口的影响有限。而相关企业则利用加工贸易方式原料进关的免税政策进口多晶硅,但电池、组件产品出口时不原路返回,而是自主销售,甚至按一般贸易出口,获得13-17%的出口退税,两头获利。

国外大型多晶硅出口商为了继续延续对中国的倾销之势,通过加工贸易形式规避“双反”,想方设法赶在9月1日前集中审批。从多家省级光伏行业协会了解到,“58号文”出台后,国外被“双反”的多晶硅巨头与国内光伏厂家签订的许多加工贸易合同的期限超过了58号文的规定2014年12月31日的期限,延续到了2015年以后,这些加工贸易在文件发布后的两周时间里得到省以下的市级商务部门的批准。这显然是在挑战58号文件,挑战海关税收监管。

我国多晶硅产业经历了近10年的发展,产品质量在这个过程中有了飞速发展,完全满足光伏企业的用料需求。国内多数尚在运行的企业都能生产出符合国家电子级标准与用途的多晶硅产品,完全可以替代进口产品。结合多晶硅产品质量的提升,国内长晶、切片加工技术水平也日趋提高,硅片的每瓦用硅量和加工成本都大幅下降。多晶硅在整个光伏产业链的成本比重也在不断降低,多晶硅“双反”带来的价格提升幅度有限,对国内光伏产业链的影响也微乎其微。

多晶硅“双反”及后续暂停太阳能级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业务申请受理,不仅有助于国内多晶硅行业的健康发展,而且完全可以在数量上和质量上弥补对海外多晶硅进口的影响。呼吁相关进出口企业严格执行国家58号文的时间规定,维护国内多晶硅市场的稳定。




责任编辑: 李颖

标签:多晶硅,市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