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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改破冰“配售分离” 售电市场激活分布式

2015-03-17 14:38:05 计鹏新能源
        根据相关报道,即将出台的《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主要精神可以概括为“四放开、一独立、一加强”,即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售电业务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供电计划放开,交易平台独立,加强规划。
 

电网的配售分离,将在未来催生一大批售电公司,而它们间形成充分的市场竞争,将一改分布式发电,尤其是分布式光伏接入的难题(自发自用以外的余量上网部分,甚至是全额上网)。同时,这也会倒逼光伏发电成本的进一步下降(平价上网),吸引更多的资本投向分布式光伏领域。

近两年来,得益于自身的优势以及政策的扶持,光伏以及分布式光伏均获得了长足发展。不过,分布式光伏的发展也并非一帆风顺。其中的阻碍包括由分布式光伏并网难、屋顶资源获得难等种种原因引发的余电上网难,全额上网难。

在诸多业界人士看来,虽然分布式光伏的一大特点就是可根据负荷设计为“自发自用”,以提高太阳能利用率。但相比之下,在自发自用的基础上,实现余电的就近消纳则是一种更为合理的方式。

电改为分布式光伏铺路

此前,由国家能源局2013年颁布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文件中,就曾明确“鼓励项目投资经营主体与同一供电区内的电力用户在电网企业配合下以多种方式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就近消纳”,“在经济开发区等相对独立的供电区统一组织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余电上网部分可向该供电区内其他电力用户直接售电”。

而为了破解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难题,“新电改”方案也将重点解决发电无歧视、无障碍上网问题,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与其他电源、电网的衔接。对符合条件的分布式电源项目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给予建设资金补贴或单位发电量补贴,由项目投资补助转向发电运营补助。

同时,明确分布式电源主要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积极发展融合先进储能技术、信息技术的微电网和智能电网技术,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依法全额保障性收购。

此外,“新电改”全面放开了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市场。准许个人投资建设的分布式电源接入各电压等级的配电网络和终端用电系统。准许鼓励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合作或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分布式电源。




责任编辑: 李颖

标签:分布式光伏,新电改,配售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