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English | 网站地图

  •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煤炭
  • 综合
  • 伊泰B增发H股 大股东煤炭资产整体上市

伊泰B增发H股 大股东煤炭资产整体上市

2010-04-26 12:25:20 证券时报

伊泰B拟通过在香港公开发行及国际配售的方式,募资收购大股东目前在生产的、权属完善的全部煤矿资产及相关煤炭资产,以实现其煤炭资产的整体上市。公司同时公布的一季报显示,首季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58亿元,同比增长62.61%;实现净利润12.25亿元,基本每股收益1.67元。

公司今日公告称,董事会近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议案。本次H股发行为香港公开发行及国际配售;发行数量将不少于H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15%;并授予全球簿记管理人不超过上述H股发行股数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

伊泰B拟使用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所募集的资金,收购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的煤炭业务相关资产,根据双方拟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标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伊泰集团所持的下述资产:内蒙古伊泰同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泰宝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各73%的股权,以及该等股权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益;诚意煤矿、白家梁煤矿与大地精煤矿的资产;煤炭相关资产,包括东兴发运站、西营子发运站、包神线发运站、京唐港转运站、包头销售分公司、包头交费中心、北京交费中心、唐公塔交费中心、秦皇岛办事处、大同办事处、天津办事处、曹妃甸办事处、储运公司及其他与煤炭运销及储运业务相关的资产。

交易双方协议确定以标的资产经评估后净资产84.47亿元作为转让价格;实际募集资金量较本次交易所须支付的转让价款若有不足,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交易完成后,伊泰集团目前在生产的、权属完善的煤矿资产及相关煤炭资产均全部进入伊泰B。

伊泰B还拟与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避免同业竞争的协议》,规定在苏家壕煤矿或红庆河煤矿的矿权权属资质办理完善或具备合规的生产条件的情况下,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将上述煤矿优先出售给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公司有选择权和优先受让权。而且,伊泰投资、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将避免经营与伊泰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从而避免产生新的同业竞争问题;而在伊泰投资、伊泰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和联系人获得新的与伊泰主营业务产生或可能产生竞争的业务机会时,伊泰投资、伊泰集团将尽力促使将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公司有选择权和优先受让权。

此外,伊泰B还拟对控股75.67%的内蒙古呼准铁路有限公司增加出资,即增建呼准铁路第二线项目,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18.4亿元的25%,即4.6亿元,由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呼准铁路公司增资投入,其中伊泰B向该公司增资3.48亿元。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伊泰 整体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