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English | 网站地图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

2016-04-13 11:19:48 每日商报   作者: 贾晓芸摘编  

为了加大水污染的防治力度,让全省的水生态安全“更上一层楼”,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在水污染物排放、水资源保护和节约、饮用水安全等诸多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要求和行动计划。

目标是——到2017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目标责任书中103个地表水考核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到70%以上;

到2020年,这个比例提高到80%以上,并且八大水系基本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设区城市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断面;设区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高于90.9%(建成千岛湖引水工程后,达标率为100%)预计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244.4亿立方米以内;

到203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到本世纪中叶,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全面控制水污染物排放

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是“重头戏” 

在工业污染防治上,铅酸蓄电池、电镀、制革、印染、造纸、化工等六大重污染行业要严管。

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的污染治理,将得到强化: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才能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2016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撤销其园区资格。2020年底前,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出路的工业集聚区应按要求建成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安装监控设备,实现集聚区危险废物的“自产自消”;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并撤销其园区资格。 

同时,实施重点水污染行业废水深度处理。严格重污染行业重金属和高浓度难降解废水预处理和分质处理,加强对纳管企业总氮、盐分、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管控,并杜绝废水输送过程污染。

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

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要向社会公开

要让老百姓喝到放心水,就要“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如何做到?《计划》中也有特别说明。

一方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各设区城市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自2018年起,所有县级以上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各项指标都让老百姓一目了然。

另一方面,会同时加强流域上下游的联动治污,汇水区内严格准入和监管。优先开展超标饮用水水源治理,采取污染整治、生态修复与建设等综合性措施,改善不达标水源地水质,并加强对道路、水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

与此同时,随着舟山大陆引水三期、千岛湖引水、嘉兴太湖引水等工程的推进,饮用水水源预警监测自动站建设和运行管理也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到2020年,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将全部建立水质生物毒性预警监测系统。

此外,技术层面,将会重点推广饮用水净化、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利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态修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适用技术,促进水资源的高效、安全利用。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浙江省,水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