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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十条”出台 四大机构建议环保企业进入修复市场的策略

2016-06-03 08:46:09 OFweek

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提出到2020年,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从长远来看,“土十条”给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市场带来的市场空间非常大,相对来说投资风险也非常高,节能环保产业该如何选择进入细分领域的方式呢?看看四家证券机构的看法。

中信投建证券观点

开展土壤污染详查,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土十条”开篇就提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另外,计划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

我们认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将催生土壤环境监测及控制体系的订单,有利于相关上市公司战略布局的兑现以及专利技术的运用,率先进入环保大数据市场。

污染防治落实先行区,推进技术应用试点

“土十条”提出在8个污染耕地集中省份优先组织开展治理与修复,并于2016年底前在台州、黄石、常德、韶关、河池和铜仁启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另外,在2020年底前分批实施并完成200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形成一批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适用技术。

我们假设按照6个防治先行区各投资2亿元,200个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各投资3000万元,测算出“土十条”带动财政拨款72亿元。防治先行区的建设对全国土壤修复治理的普及产生示范作用,而实施技术应用试点项目能结合实际,更快提升针对重金属及农药污染的治理能力。此外还提出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达到1000万亩,假设按照平均每亩污染处理1万元测算,将形成1000亿元的治理修复市场空间。

实施农田分类管理,落实严格管控

“土十条”提出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大类,未污染和轻微污染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此外,永久基本农田施行严格保护,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防止企业污染。

我们认为,当前农田环境质量堪忧,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19.4%,主要污染物成分复杂。实施分类管理并严格管控将从源头上遏制新的污染土地产生,有利于将资源集中运用于当前污染地块的治理与修复中,加速改善进程。

设立专项资金,鼓励多元融资渠道

计划提出,各级财政将设立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土壤环境调查与监测评估、监督管理、治理与修复等工作。同时,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发挥政策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引导作用,为重大污染防治项目提供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股票,通过发行债券推进治理与修复,在防治先行区开展试点。有序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土十条”还鼓励发挥市场作用,通过PPP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

在“土十条”出台之前,部分地区土壤修复有关实施计划已提上日程,但大部分方案中资金都来自企业、地方政府预算及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资金。设立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填补了渠道缺失,而PPP模式、股票、债券、保险市场的参与更是给行业相关公司带来更多的融资可能性。

细化责任主体明确制度,加快立法进程

在责任主体上,“土十条”提出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明确治理和修复主体,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另外,将修订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增加土壤污染防治有关内容,到2020年基本建立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

美国环保署(EPA)1980年的“超级基金法”提出污染土壤修复治理资金主要由责任方承担,即“污染者付费”;污染行为人暂时没有修复能力或不愿支付费用时,“超级基金”拨款负责相关费用,再由环保署向责任人追讨。对比中国,“土十条”的“谁污染,谁治理”原则能鼓励政府监管部门完善问责制度,有效遏制污染事故频发。目前《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已递交国务院,“土十条”颁布意味着成熟的土壤污染防治法规体系成型指日可待。

投资建议和标的推荐

此次“土十条”提出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将直接利好环境监测类企业,建议重点关注雪迪龙、聚光科技。

土壤修复方面,农田污染防治占到较大篇幅,其中重点提到治理与修复1000万亩受污染耕地,并且鼓励通过PPP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永清环保今年一季度以7959万元中标长沙市望城区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整区承包服务项目,成为第一家拥有耕地修复项目的上市公司。此外公司在土壤修复领域探索创新的PPP“岳塘模式”也获得成功,重点推荐。建议关注高能环境、博世科。

污染防治方面,为了确保污染加重趋势得到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将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我们认为此举将会促使危废处理行业的景气度上升,推荐危废行业龙头东江环保。

元大证券观点

土壤污染严重,政策落地推动产业发展

目前在全国调查覆盖的630万平方公里土地中,土壤总超标率为16.1%,典型地块(重污染地块)平均超标率达到28%,土壤重金属平均超标率达到2.7%。从地域来看,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长三角、珠三角、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地区土壤污染问题突出,我们认为由于前期污染严重,“土十条”的落地将推动土壤修复产业的发展。

.“土十条”目标明确,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改善:根据“土十条”的目标,到2020年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到2030年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预计五年内将治理耕地1000万亩,并使得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达到4000万亩。由于土壤修复的成本在数千元至万元/亩,我们认为短期内将催生千亿的市场规模,长期来看整个土壤修复市场空间在6万亿以上。

2020年前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

“土十条”提出于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并于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截至2015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3.13万个,预计2016年增加至3.83万个,年增长率为22%,随着监测点位的增加,将带动土壤环境检测和监测企业的成长。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

“土十条”明确政府主导购买服务,中央财政将设立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土壤环境治理与修复工作。另外将通过PPP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我们认为短期内将有效解决当前土壤污染治理投入资金不足问题。

政策导向明确,上下游产业齐受益

我们认为目前市场中土壤修复产业受益标的主要有:1)土壤修复工程类企业;2)检测机构和监测设备的制造商。在土壤修复中我们最看好永清环保、高能环境,根据Wind市场一致性预测,两家公司2016年预估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25/0.57元,分别对应市盈率59/50倍。我们同时看好华测检测、聚光科技在土壤环境检测和监测中的成长,两家公司2016年预估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28(元大预估)/0.94(Wind预估)元,分别对应市盈率38/26倍。

广发证券观点

“土十条”发布,出台时间超预期

国务院发布“土十条”,目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土十条”出台时间超出市场预期,“土十条”属于纲领性文件,后续具体实施细则将跟进。

土壤监测将率先启动

“土十条”要求2018年和2010年分别完成农用地、重点行业详查。同时,2017年完成国控点监测、2020年实现所有县全覆盖的土壤监测网络,15年底已设置监测国控点3.14万个,2016年拟增加7000个风险点位,力争2018年前完成土壤环境数据库。我们预期土壤监测市场将率先启动。

200个示范项目、6大先行区,中央预算近百亿“土十条”要求2020年前分批实施200个土壤修复试点项目,同时确定浙江台州、湖北黄石、湖南常德、广东韶关、广西河池、贵州铜仁等6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未来有望更大范围铺开。对于投资者关心的投资规模,“土十条”未详细阐述。但2016年中央财政预算中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91亿元,同比增长145%,加上以前年度结转,16年财政预算数达97亿元。同时鼓励PPP模式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土壤修复。

土壤立法进展:17年拟提交人大

根据全国人大环资委安排,拟在2016年年内进行两次内部初审,2017年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提请和审议的任务。目前福建、湖北已经颁布地方土壤污染防治法,湖南、河南、广东、吉林等省亦在积极推进。另外,修订后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已经三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待报批。

关注“土十条”落实情况和土壤修复标的

之前市场由于担心资金投入不足、无成熟盈利模式等问题,土壤污染治理难以推进而对土壤污染主题持悲观预期。我们则预期伴随土十条的推出,后续包括污染事件严肃处理、新一轮土壤污染详查、更多试点项目推出、土壤立法推进等刺激因素,都会提升土壤污染板块的关注度。建议关注高能环境、博世科、永清环保。

中信证券观点

污染预防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彰显务实态度

此次“土十条”提出我国在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相关目标:

.政策目标: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不同于大气和水污染,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及不可逆性等特点;土壤污染治理难度大、成本高、见效慢,根据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经验,污染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的投入比例约为1:10:100。从政策目标的制定,我们可以看出“土十条”基调就是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如政策目标里面提及的都是污染和风险控制而不是单纯治理,耕地强调安全利用率(如100亩污染的土地,5亩种植食用大米,95亩种植非食用景观作物,安全利用率就是95%)而不是简单的治理率,这给后面治理留有空间和余地,也体现出政策制定者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坚持突出重点、有限目标的务实态度。

场地调查/监测先行,摸清家底为首要任务

“土十条”第一条措施便是“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并加强土壤监测和体系建立,“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作用,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

2005~2013年,环保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开展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63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调查中,我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但之前各项调查的精度/全面性都难以满足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的需要。此次“土十条”提出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摸清土壤污染家底,为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基础支持,是土地污染防治的必然先行步骤。

目前针对土壤监测有以下三类主体,环保部门开展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以农用地、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状况为主(截至2015年12月,环保部已在全国设置了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31,367个,其中包括一般点位22,816个,风险点位8,551个,2016年拟再增加7,000个风险点位),农业部门以耕地地力为主,国土部门以测定土壤中矿物元素及其他无机指标为主。针对土壤污染的累积性及不均匀性,甚至能够深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土壤监测能够从一个长周期对重点污染土地有清晰准确的数据,只有监测系统和数据平台的建立,才能更好的做到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

工废危废监管加强,切断污染源治本之道

“土十条”提出“各地要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有关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测,数据及时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

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针对工矿企业土壤环境监管体系不健全,危险废物处置、污泥利用、电子拆解等活动以及肥料、农药、农膜等不合理使用的环境监管不到位污染土壤环境等问题,“土十条”也提出强化工矿企业环境监管、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严管废物处理处置活动、减少生活污染等要求,危废等污染源是导致土壤污染罪魁祸首(如常州毒地事件本质是危废事件),从源头上切断土壤污染来源是治本之道。

责任明晰政府主导,耕地修复千亿空间

“土十条”明确提出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并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原则,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并确定治理与修复重点。“各地要结合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治理与修复。在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等省份污染耕地集中区域优先组织开展治理与修复;其他省份要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确定治理与修复的重点区域。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达到1,000万亩。”

“土十条”明确了治理修复责任主体,也强化了政府主导的基调,同时提出在重点省份开展优先地块的修复和治理,通过政府资金、社会资本、PPP等多元化模式来推动行业发展,形成若干综合实力雄厚的龙头企业。而1,000万亩耕地修复明确指标,按照3~5万元/亩修复价格估计,有望带来3,000~5,000亿市场空间。后续可关注上市公司在浙江台州、湖北黄石、湖南常德、广东韶关、广西河池和贵州铜仁(2016年底前启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力争到2020年先行区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订单获取带来投资机会。

投资策略:中长期看好场地调查/监测/修复/危废相关领域

整体来看,此次“土十条”并没有盲目提出治理目标,而是较为务实强调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根据污染程度改变污染土壤用途,同时加强风险管控,也即土壤修复并不要求恢复原有功能,核心原则是避免污染扩散,同时加强污染源监管,在此基础上才是具体实施土壤修复工程。尽管土壤相关潜在市场空间较大,但受制于资金及模式其真实需求或逐步加快释放而非爆发(2015年土壤修复总产值仅约20亿元),并在上市公司订单/业绩层面体现。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土十条, 环保产业 ,土壤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