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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式风电卷土重来 “十三五”重头戏能否东山再起?

2017-08-10 08:21:28 能源杂志   作者: 席菁华  

发展六年之久的分散式风电一直未见起色;如今,它却一跃成为了“十三五”发展的重头戏。卷土重来的分散式风电能否东山再起?

虽同为分布式能源,与目前炙手可热的分布式光伏比起来,分散式风电显得冷清许多。但“分散式”风电并不是新鲜词汇,早在2009年,我国就提出了分散式风电的概念。随着“三北”地区弃风限电形势日益严峻,大规模集中连片开发难以为继,以2011年为转折点,我国风电发展从规模化集中开发,转向集中规模化开发与分散式开发“两条腿走路”。

2011年7月,国家能源局下发的《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指导意见》(国能新能【2011】374号)是分散式风电发展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该意见对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的定义、接入电压等级、项目规模、核准审批等进行了界定,标志着分散式风电市场正式落地。

但是,发展了六年多的分散式风电一直未见起色。国内首个分散式示范风电场——华能定边狼尔沟分散式示范项目于2011年12月10日实现并网调试,该项目曾备受瞩目,业界对其寄予厚望,希冀分散式风电开发能够实现由示范性向规模化发展的转变。然而,目前多数已建成投运的示范项目,发展成效并不显著。

有业内人士向《能源》杂志记者透露说:“示范项目说白了好多是为了拿风电指标,都是跟另外的一个风电指标捆绑的。企业为了拿别的项目指标才做的,项目本身从经济效益上并没有太好的推广性。”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政策研究部主任彭澎则认为,示范项目的成功不具有普适性的主要原因在于效益和规模性的表现不突出。

如今,分散式风电却一跃成为了“十三五”发展的重头戏。6月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制定分散式风电发展方案;鼓励建设部分和全部电量自发自用,以及在微电网内就地平衡的分散式风电项目;最后,明确提出风电建设红色预警地区应着力解决存量风电项目的消纳问题,暂缓建设新增分散式风电项目。

《能源》杂志记者梳理发现,安徽、湖南、江苏、河南省等已响应国家能源局政策,陆续启动“十三五”分散式风电发展规划。

虽然有政策助力,但被裹挟在征地贵、经济性差、并网难、定义不明晰等,或是无解迷局或是一时难以破除的困境泥泞之中,一直不愠不火的分散式风电更像走上了不得已而为之的一条迂回路径,就像一碗夹生的米饭,面临再次翻炒。

模糊的定义

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到2020年,我国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达2.1亿千瓦以上,风电年发电量达4200亿千瓦时以上,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6%。这意味着处于发展瓶颈期的风电行业需要硬着头皮迎难直上。

相较于大基地大风电,分散式风电具有其难以替代的特质,与已趋于饱和的集中式风电相比,分散式风电项目把分散的、不够集中的风能资源利用起来,提高风能利用效率,使之成为风电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补充。

分散式风电存在的最大意义在于其位于负荷中心附近,能够就地并网就近消纳,而不是主要依靠远距离的传输。彭澎告诉《能源》杂志记者:“伴随着市场优质的集中式的项目逐步开发殆尽,尤其像风资源比较好的地方,能占的都基本上都占掉了,很多风资源好的地方面临弃风限电的问题,天平逐渐向分散式开始倾斜。”

“发展分散式风电主要是为了适应国家调整风电开发布局,把中东部消纳条件好的风电尽量在具备现在的技术和经济条件的情况下,在中东部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国网能源研究院新能源与统计研究所所长李琼慧告诉《能源》杂志记者,“‘三北’地区风电消纳问题比较严重,在没有解决消纳问题的前提下没法继续发展风电,过渡期必须在中东部加大风电开发力度”。

除此之外,分散式风电对并网的负荷水平、短路容量和装机容量要求不高,运行维护成本低、度电成本低,同时其占地面积小,投资规模小、建设周期短、收益稳定,业内人士认为,民营资本可以在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上一试拳脚。

但是,分散式风电不明确的定义成为横亘在业界面前的一道难题。对于什么是分散式风电,李琼慧向《能源》记者解读道,“分散式风电只能理解为一是比较分散,不是集中连片,单个风场的规模比较小,二是接入电压等级比较低。分散式风电本身也不是严格意义上规范的说法。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分散风电接入电压等级应为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如果接入35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时,应接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低压侧),严禁向110千伏(66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送电。”

“现在分散式风电还处于一个早期的市场中,没有一个特别明晰的界定。”彭澎表示,“从国家,包括9号文文件,没有提分散式能源,但是提到了分布式能源。对于分布式能源,国家和电网有不同的定义,比如说光伏,有的是说20兆以下的项目都算,有的电网要求3.6兆以下接入的也可以算分布式能源,但是没有提出清晰的分散式风电的范围。对于定义,还要进一步的研究,包括电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怎么跟电网的政策各方面来配合,我们还是要拭目以待的。”

定义的不明晰,加上政策引导乏力,主管部门倾向于制定更为严格的标准,致使分散式风电项目审批手续繁冗,相较于光伏,分散式风电项目要花费更长的时间完成。“面对大量零散项目的开发,政府确实没有做好准备”。彭澎说。

征地贵、经济性差两大掣肘

与传统集中式风电相比,分散式风电项目主要针对低风速、高负荷地区,适用于低风速地区的风电机组制造成本,必然高于目前用于中高风速地区的风电机组,也对分散式风电开发商、风机制造商提出了更高要求。

开发成本相对较高是导致分散式风电发展滞缓的关键因素,“分散式风电本身没有规模效益,如果资源和消纳情况一样的话,一般是不如集中式的收益好。”李琼慧说,“分散式风电第一都得上网,第二基本上都要升压,接入的电压等级相对较高,与集中式风电相比在经济性上没有太大的优势。”

与分布式光伏相比,分散式风电风机的单机容量大,2兆瓦的风机,或者1.5兆瓦的风机,对于光伏来讲,它还算比较大的,所以它不可能接入到10千伏级以下,分散式风电的并网成本也就相对较高。

“风机本身的单机容量相对较大,分散式并网成本相对来讲确实是高,但是电网不是主要问题,”李琼慧补充道。

彭澎则认为,分散式风电发展缓慢最主要的原因不是有所谓的制约,而是有更优势的对比,“在集中式有更大的经济优势的情况下,基本上没有人去发展分散式,因为分散式就意味着更高的开发成本,更高的管理成本和运维成本,跟集中式相比,分散式风电项目没有特别强的优势,这也是导致了大家在能发展集中式的情况下优先发展集中式。”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从开发建设的角度表示,分散式风电项目具有极强的个性化,技术要求高,建设成本高,“项目造价和年等效利用小时对上网电价的影响大,分散式风电在风能资源不太丰富的地区,如果缺乏合理的价格政策支撑,分散式风电投资预期收益降低,投资积极性将降低,难以支撑分散式风电的可持续发展。”

除了经济性差,土地也是一个难题。“找到专门一块地用来建两个风机,要把土地变成建设用地,一块一块分散的土地从哪儿来?电网规划上允许不允许?这些都是问题,”华北电力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袁家海告诉《能源》杂志记者,“中东部发展分散式的风机,电网消纳不是主要的问题,因为本地有需求,难就难在土地资源比较稀缺,而且如果土地特别贵的话,这个事情能不能做起来有待考察。”

李琼慧对此持相同的看法:“分散风电就土地资源来讲是非常有限的,分散式风电面临一个很大的问题是:中东部这么贵的地方,地是受限制的。”

未来路在何方

在找市场成为我国风电项目上马前提的大背景下,发展分散式风电更像是一种过渡时期的迂回之举。李琼慧认为,现在风电发展关系没有理顺,消纳严重困难消纳解决不了,没有开发规模,风电产业可能就无法维持,“发展分散式风电是为了保证我国每年的风电新增的开发规模,是一个过渡的解决方案,不可能是我们国家实现未来20多亿资源量开发的主要形式。”

在袁家海看来,分散式风电还不能扛起风电大发展的大旗,分散式风电的发展只能在三四类风资源区,只能在中东部地区、靠近负荷中心,能够便于就地消纳的地方才有可能发展起来,这就限定了分散式风机的发展规模和市场空间。

除此之外,发展分散式风电还要满足四点:第一,无并网障碍;第二,配电网有规划分散式风电的空间;第三,风资源条件适合发展分散式风电;第四,有适宜的土地资源。

国能新能〔2011〕226号文规定,分散式风电发展初期阶段仅考虑110千伏(东北地区66千伏)、35千伏和10千伏3个电压等级已运行的配电系统设施就近布置、接入风电机组,不为接入风电而新建变电站、所,不考虑升压输送风电,风电装机容量原则上不高于接入变电站的最小负荷水平。

“因此资源条件要优越、要找到适宜的土地,配电网还得有接纳能力,这些因素的叠加使得比起大型集中式风电项目,分散式风电项目无论是选址、还是规划到建设,都要难很多,“相较于分散式风电项目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要解决土地、资源条件、并网条件的问题,比分布式光伏要多很多障碍和难度。”袁家海补充道。

在彭澎看来,分散式风电的未来则是有一定的市场机会的,“分散式风电最大的优势是就地的本地化消纳,如果能通过售电市场把风电以一个更高的价格来卖掉的话,分散式风电还是会有不错的机会的,就要看就地消纳能不能配合售电来做,否则还是全部上网或者其他的,规模还是很有限,就意味着各方面的很多问题,成本还是降不下来。”

未来的一定时间内,在分散式风电接入电网方面问题依然会存在,“现在电网进行调峰,提供的一些服务都是免费的,未来过渡到电力市场,备用或者其他的费用要有一个明确,这个费用肯定会有产生,但原则上现在可再生能源是不用支付这个费用的,这个费用还是要通过电网平摊到全社会的用电户中去,未来是继续延续这样一个方式,还是会有更多的商业性的储能出现,来跟间接性的电源配合,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解决方案。”

彭澎说:“对于商业性的储能方案需要一个真实的电力市场,需要电价有相应的一些波动,才能够出现这种商业性的方案,我们认为分散式风电发展在技术上没有什么问题,因为国外已经有很成熟的经验了,关键在于机制方面,特别是在利益分配方面,能不能通过商业机制,或者市场化机制来解决这个问题,才是一个核心的关键。”

国内风电投资主体单一,绝大部分是国有资本,投资少的分散式风电在效益和规模性上无法与集中式风电相较。而对于大型的央企来说,它们的开发成本摊算到每个兆瓦上是增加的,因此会造成其对分散式接入风电投资积极性不足,而这或许正是民营企业在这个领域的机遇。




责任编辑: 李颖

标签:分布式能源,分散式风电, “十三五”,低风速,风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