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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示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法规性质
其他
发布机构
能源局
发布时间
2023-12-27
生效时间
2023-12-27
失效时间
2024-01-03

为充分发挥示范项目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和评选工作。根据项目单位申报,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推荐,国家能源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专家评审,拟将“山东省肥城市300MW/1800MWh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等56个项目列为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对公示内容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异议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依据的异议,以及其他不正当要求,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3日

联系方式:010-81929229,81929218(传真)

邮箱:nengxiaochuneng@nea.gov.cn

附件: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公示名单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3年12月27日


责任编辑: 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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