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与俄电网签署成立合资企业协议
从国家电网获悉,国网公司于6月25日与俄罗斯电网公司在京签署了双方设立合资公司开展电网业务的股东协议。
根据双方签署的股东协议,该合资公司将在俄罗斯开展输配电网投资、建设、运营和EPC业务。
此次签署的股东协议是注册合资公司的关键文件,确定了股东双方在合资公司投资、运营和管理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规定了合资公司业务范围、发展战略和公司治理等。双方将根据签署的股东协议尽快完成合资公司的注册成立,积极推进相关合作项目。
国家电网董事长舒印彪说,俄罗斯输配电网建设改造需求和市场空间很大,合资公司的成立可以充分发挥国家电网公司技术优势和电网建设改造丰富经验,带动中国电力技术、装备、工程和服务等进入俄罗斯市场,进一步提升中国企业国际化发展水平。
国家能源局启动提升火电灵活性改造试点
国家能源局近日正式启动灵活性改造示范试点项目,通过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和合作,部分具备改造条件的电厂预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本次示范试点项目的选取原则主要考虑:一是兼顾中央和地方发电企业积累改造经验的需要;二是重点针对可再生能源消纳问题和用电用热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区;三是优先大城市周边、热负荷充足地区,充分发挥热电解耦效果;四是兼顾“十三五”期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工程对纯凝机组改造的要求。
在前期技术路线调研基础上,经综合比选,选取了可再生能源消纳问题较为突出地区的15个典型项目进行试点,主要分布于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等省区,涉及华能、大唐、华电、国电等多家发电集团。
据悉,提升灵活性改造预期将使热电机组增加20%额定容量的调峰能力,最小技术出力达到40%至50%额定容量;纯凝机组增加15%至20%额定容量的调峰能力,最小技术出力达到30%至35%额定容量。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透露,下一步,将指导协作平台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供技术支撑,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抓紧研究落实示范试点项目的具体改造技术方案,并通过相关支持政策和激励机制加大推进力度,力争年内完成改造。后续将及时总结推广改造经验,结合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工程,充分发挥火电灵活性改造在提高系统调峰能力和促进新能源消纳方面的重要作用,推进高效智能电力系统建设。
贵州率先发布电力市场交易规则
近日,《贵州省电力市场交易规则(试行)》发布,这是新一轮电改启动以来率先发布的电力市场交易规则。
《规则》规定了电力市场交易模式、交易组织方式、信息披露及监督管理等内容。明确了参与市场交易的市场主体和市场运营机构,建立了合同偏差电量结算机制,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的合同偏差分开结算。
在年度电力直接交易的基础上主要增加了集中竞价和挂牌两种交易方式,并明确了申报原则、申报流程、价格形成机制、偏差电量调整方式等。结合贵州实际,集中竞价交易报价方式采用申报价格的方式,成交价格采用用户申报折算价格与卖方报价的平均值,电量调整方式暂采用滚动调整方式对偏差电量进行调整。
电力交易中心主要负责对市场交易信息进行管理和发布。各类市场成员有责任有义务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电力交易中心提供相关信息。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公室和贵州省有关部门对信息的提供和披露实施监管。
华能与中海油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6月24日,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集团公司总部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合作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打造战略联盟,在天然气上游、LNG接收站及天然气发电业务领域开展战略合作,在天然气、热力和电力供应等方面深化互惠合作,助力双方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实现强强联合、共同发展。
三峡集团和国电投或竞购杜克能源拉美电厂资产
6月22日,加拿大最大的替代资产管理公司BrookfieldAssetManagementInc.和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等公司正在考虑竞购杜克能源旗下的拉美电厂资产。出售这部分资产可能为杜克能源带来超过20亿美元的资金。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也在考虑竞购这一资产。
杜克能源2月份曾表示,考虑出售中美洲和南美洲发电容量约4,400兆瓦的资产。其中半数资产位于巴西,其余分布在阿根廷、智利、厄瓜多尔、萨尔瓦多、危地马拉和秘鲁。巴西的干旱和经济滑坡去年连累了杜克能源的业绩。据2月份的公告,水电站占这部分资产的约三分之二。
国内直径最大空冷塔电厂超临界机组投产
6月16日,由陕西美鑫锦阳电厂4台35万千瓦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工程2号机组一次通过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顺利投产。
该工程是规划建设中的陕西美鑫铝镁合金综合产业园电源配套项目。本次投运的2号机组所采用的双曲线钢筋砼空冷塔是国内目前直径最大的空冷塔;采用的全套电厂燃料智能管控系统,提高了电厂燃料管理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采用的湿式电除尘器、高效脱硫技术及脱硝方案,保证了环保指标的超低排放,在陕西省已投产火电项目中处于领先水平。
华润锦州电厂2X660MW热电机组工程开工
6月18日上午,华润电力(锦州)有限公司新建2台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供热机组工程正式全面展开工程建设。
作为辽宁省重大能源建设项目之一,华润锦州电厂2X660MW机组工程计划在2018年投入运营,具备年发电80余亿千瓦时的生产能力,为锦州北部城区2000余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提供清洁、稳定的热源。它将成为辽宁西部及我市重要的电源和热源支撑点。
两部委将联合开展煤炭行业能耗专项检查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近日发布通知表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根据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的《钢铁煤炭行业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了《煤炭行业能耗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各地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能源主管部门自行或委托节能监察机构组织本地区所有煤炭开采企业(含井工开采和露天开采)开展能耗情况自查并提交企业自查报告。在企业自查基础上,组织节能监察机构等采用现场检查方式对煤炭开采企业的能耗情况进行专项节能监察。
重点检查:企业能源消耗状况,主要包括本地区煤炭企业2014-2015年能源消耗总量、能源消费结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以及主要产品产量等情况;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实施情况,按照《煤炭井工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9444-2012)和《煤炭露天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9445-2012)等强制性标准的要求,重点检查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是否达标。
《方案》明确,各地要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能耗情况专项检查工作,7月10日前报送专项检查报告,由各省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能源主管部门将本地区能耗情况专项检查报告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国家能源局(煤炭司)。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的企业名单、覆盖范围、检查结果、违法查处、企业整改要求等情况,以及专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政策建议等。
对企业实施现场检查,可采取监测、样本采集、查阅台账等手段,对相关能源消耗数据进行验证和核算,摸清企业能源消耗情况,确定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在检查工作中发现有违法违规用能行为或超过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贵州出台煤炭业供给侧改革实施意见
贵州省政府6月24日发布《贵州省推动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要培育壮大煤矿主体企业,到2020年,煤矿单井规模不低于30万吨/年,煤矿主体企业规模达到300万吨/年以上,其中:规模3000万吨/年以上的主体企业2家,500万吨/年以上的主体企业10家。
从2016年起,用3至5年时间关闭退出煤矿510处、压减煤矿产能7000万吨以上;到2020年全省煤矿总数减少到750处,产量控制在2亿吨左右。
同时加快煤矿机械化改造,到2017年底,全省大型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100%,中型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超过80%,小型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超过50%。对不具备机械化开采条件的煤矿一律限批,并引导其关闭退出。到2020年底,全省符合条件的生产煤矿全部实现机械化采煤。
此外,要严格控制新增产能,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在建煤矿项目应按一定比例与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挂钩,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后方可投产。
严格执行煤矿建设生产违法违规联合惩戒机制,对所有未核准的煤矿建设项目和各类证照不全的生产煤矿坚决依法依规停产停建,坚决打击私挖滥采和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煤矿开展明察暗访,并严肃问责。
加强矿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全省东西贯通、南北衔接的煤炭集、疏、运系统,加快推进全省所有矿区道路与煤炭外运通道公路、铁路、水路有效衔接。鼓励煤矿与用煤大户建设长距离皮带、管道运煤系统。
《意见》表示,要以中央奖补资金为依托,按企业隶属关系原则并根据化解过剩产能任务量,多渠道整合筹集地方奖补资金,除按国家规定实行“因素法”分配外,中央和地方奖补资金要重点保障煤矿职工分流安置,确保所有煤炭企业退出后奖补资金按时拨付到位。
《意见》明确,要加强对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将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建立考核机制,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问责。
云南省煤炭产能将控制在7000万吨以内
6月21日云南省政府发布《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自2016年起,云南省3年内一律停止审批煤炭行业产能控制方案以外的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
同时,对产能小于30万吨/年且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产能15万吨/年及以下且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等实施关闭退出。到2018年,云南省煤炭产能总量控制在7000万吨以内。
《意见》明确,在确保完成国家与云南省签订的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目标责任书中化解2088万吨煤炭产能的基础上,云南将进一步加大引导退出力度。
除上述煤矿要关闭外,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确定的13类落后小煤矿,以及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重叠的煤矿,以及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工艺且无法实施技术改造的煤矿,也要依法关闭退出。
另外,属于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条件极其复杂、具有强冲击地压等灾害隐患严重,且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煤矿;非机械化开采的煤矿;资源枯竭、资源赋存条件差的煤矿等,实施有序退出。
同时,严厉打击证照不全、数据资料造假等违法生产行为,对基本建设手续不齐全的煤矿,一律责令停工停建;对拒不停工停建、擅自组织建设的,依法实施关闭。
从2016年起,按照全年作业时间不超过276个工作日重新确定煤矿生产能力,原则上法定节假日和周日不安排生产。
全面实行煤矿生产能力公告和依法依规生产承诺制度,督促煤矿严格按照公告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对超能力生产的煤矿,一律责令停产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