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面临着新能源革命和能源市场化改革的迫切需求,能源互联网建设不断加快。在8月31日举办的2016中国能源互联网峰会上,国家能源局宣布成立国家能源互联网产业及技术创新联盟。专家表示,作为一种新兴业态,能源互联网建设一旦铺开,由于其强大的内外驱动力,“井喷”式发展局面必将出现。
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史玉波指出,“十三五”期间将积极构建智慧能源系统,推进能源与信息等领域新技术深度融合,建设“源-网-荷-储”协调发展、集成互补的能源互联网。未来5年,能源互联网行业发展预计将保持18.5%的增长率,成为改革创新发展的强劲引擎之一。据埃森哲预测,到2020年,中国能源互联网总的市场规模将超过9400亿美元。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8月25日-9月1日,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带队,率领第二督查组赴河北、河南、江西、福建4省开展钢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专项督查。辛国斌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争取11月底前基本完成今年钢铁煤炭压减任务,并确保具备国家验收条件。坚决淘汰违法违规及环保、国土、能耗、质量、安全等达不到要求的产能,切实利用好法律手段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9月6日,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等机构联合发布“重塑能源:中国”项目成果报告显示:中国完全有可能以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社会可接受的方式,通过重塑能源生产和消费体系,到2050年实现经济6倍增长,同时一次能源需求量仅比2010年增长1%。在重塑情景下,2050年中国非化石电力占全国电力消费的比重可达82%,其中,可再生能源将提供68%的发电量;中国有望2025年左右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
报告认为,要实现重塑情景,2010年至2050年,需要新增总投资累计约35万亿元,节省的能源总成本达56万亿元,这将带来21万亿元净收益。这一计算结果尚未包含环境和公共健康水平、能源安全改善带来的收益等。
国务院法制办9月5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者破坏海洋生态,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由主管部门代表国家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意见稿强调,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者一旦造成溢油事故,将会受到相应的罚款和处分。出现一般或较大溢油事故,将处以直接损失20%的罚款。造成重大或特别重大的溢油事故,将处以直接损失30%的罚款。与此同时,将对直接责任人处以年工资收入50%以下的罚款甚至依法予以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