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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与能源转型互相成就

2020-07-01 16:50:19 能源思考   作者: 翟永平 莫凌水  

3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提出了促进能源清洁发展、扩大绿色产品消费、推行绿色生活方式等多项任务。能源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从起源开始,绿色金融就担负着推动能源行业技术水平提高、淘汰落后产能和调整能源结构的使命。在中国能源行业正在从高速发展阶段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在国家绿色发展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下,能源行业需要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的步伐,与此同时,能源低碳转型也为绿色金融发展创造了更大的市场需求空间。绿色金融需要突破现有的发展瓶颈,扩大规模,满足能源高质量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的需要。

超十万亿体量成引领者

中国绿色金融始于20世纪80年代,其发展经历了从认知到逐步深化发展的过程。如今中国在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发展规模等方面已成为世界的引领者,绿色金融规模已超过10万亿元。在不同的发展阶段,绿色金融对能源发展支持的重点和所发挥的作用、效果有所不同。从起源阶段开始,绿色金融始终都没有离开对煤炭和煤电工业的支持。然而在不同时期,其支持方式和程度的变化深刻影响着能源投融资的方向。2019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绿色金融发展报告(2018)》显示,2018年,中国共发行绿色债券超过2800亿元,绿色债券存量规模接近6000亿元,位居全球前列。2018年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合计224.2亿元。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绿色信托、绿色PPP、绿色租赁等新产品、新服务和新业态不断涌现,有效拓宽了绿色项目的融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和项目风险。

在国际层面,能源领域的国际合作提升了绿色金融的发展水平。中国借鉴赤道原则,建立了自己的绿色信贷制度,使绿色信贷成为我国绿色金融体系中起步最早、规模最大的服务能源转型最主要的绿色金融工具。商业银行在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中,通过执行转贷业务,其社会和环境风险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不断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商业模式。据彭博新能源财经报道,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IFC)合作的能效项目推出了损失分担的商业模式。从2006年至今,该模式已动员了22.9亿美元的投资,每年帮助减少2200多万吨温室气体(GHG)排放。如今地方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借鉴这种模式,建立了绿色担保基金和绿色项目风险补偿机制,支持商业风险高的绿色项目融资。中投保与亚行合作建立创新性的绿色融资平台,综合利用银行增信、债权投资、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多种金融工具组合支持津冀及周边区域的大气污染治理,全方位、高效地满足各类企业在节能减排方面的融资需求。

绿色金融推动中国能源转型需要从投资和融资两侧发力。一方面在绿色金融供给端,需要建立绿色金融发展的激励机制、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为清洁能源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在资金需求端,需要设立绿色投资活动的准入条件和突破清洁能源发展的瓶颈。未来绿色金融向纵深发展,满足能源转型的投融资需求,要解决当前影响绿色金融发展的一些关键性问题。

尽快制定分类标准和评级方法

投资活动绿色属性的认定和绿色评级是绿色投融资标准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它不仅是投资者和金融机构识别和管理环境风险及投资决策的依据,也是绿色金融深化发展的前提条件,更是绿色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首先,要统一现有的绿色金融产业/项目分类标准,参照多边金融机构的项目分类标准,建立国内统一的绿色金融产业分类和统计标准。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绿色产业目录》,在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上都有各自的项目分类方法和资金流向的统计标准,国内也存在多重绿色债券标准。例如在能源行业,《绿色产业目录》和《绿色债券支持目录》包括了煤的清洁利用,绿色信贷统计标准并没有包括。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对企业和项目要求的信息披露也执行各自的准则。国内的绿色金融标准与国际标准也不一样。中国绿色金融对能源行业的支持范围始终没有放弃煤,而以多边银行为主导的国际金融机构并没有将煤的清洁利用纳入绿色金融支持的范围。国内缺少统一的绿色金融项目分类和统计、信息披露标准,一方面会造成资金流向非绿色项目,也影响到未来绿色金融资产之间的流动和交易。而绿色金融标准与国际标准不一致,不仅影响中国金融机构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也会引起国际社会对中国在“一带一路”投资的目的和结果产生怀疑。其结果是削弱绿色金融支持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及巴黎协议下的自主减排目标的作用。

其次,要制定绿色项目属性认定标准和绿色项目评级方法。统一的绿色项目认定方法和绿色评级是绿色资产交易的前提,绿色金融标准需要在现有的绿色产业、绿色信贷、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下进一步细化,制定具体的识别绿色项目/绿色活动的量化方法和认定标准,引导资金流向绿色效益最大化的项目。需要将项目能否产生额外的减排效益,推动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巴黎协议下的减排承诺作为项目绿色属性的认定标准。绿色评级需要考虑环境可持续性和经济可持续性的统一,对投资活动的环境可持续性和经济可持续性指标进行考核,保证环境治理的可持续性。建立统一的绿色项目第三方认证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管资金的流向,避免绿色金融市场中假借“绿色”寻求融资便利的“漂绿”行为。国家要在地方实践的基础上尽快统一绿色项目认定标准和绿色评级方法。

突破清洁能源投资瓶颈

中国绿色金融对清洁能源的支持倚重国家财政和价格政策,容易受到国家对清洁能源补贴政策变化的影响。在绿色金融供给端,政府建立了节能技术改造、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贷款的贴息和补贴,降低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引导金融机构为清洁能源提供资金供给。2017年国家财政支持节能环保的资金为297亿元,其中用于能源方面的资金占40.43%。在资金需求端,政府对清洁能源生产和消费进行补贴(如脱硫电价、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等),使清洁能源通过补贴满足绿色金融盈利需求。清洁能源投资趋势的变化很大程度与国家对清洁能源补贴政策的变化相关。这种方式不仅使政府背上沉重的负担,而且让绿色金融很难支持清洁能源可持续发展。中国可再生能源标杆上网电价政策正在逐步退出,最终走向平价上网,政府补贴的红利正在消失,未来必须通过市场机化制解决清洁能源绿色成本内化、效益外化的矛盾,才能使清洁能源投资和融资方式真正走向市场化。

首先,发展环境权益交易市场,重点推动碳交易市场和碳金融体系建设。碳金融体系是碳排放交易市场构建中不可缺失的部分,也是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碳金融体系建设首先要将非减排目的碳交易活动纳入金融监管范畴;其次以大湾区碳期货交易所建设作为试点,将碳交易市场中非控排企业的配额和碳信用现货、碳期货作为交易标的,随着期货交易市场的完善,逐步丰富碳金融衍生产品。

其次,探讨建立绿色成本分摊和绿色收益分享机制。合理核算绿色投资中绿色成本和绿色收益,鼓励通过市场机制建立清洁能源供应链投资联盟,通过绿色成本和绿色收益在清洁能源供应链中利益相关方合理分配来达到清洁能源产业链的联动,增强清洁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发展绿色供应链金融,为清洁能源投资联盟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建立绿色资产交易机制,使绿色投资形成的收益和资产能通过交易实现其价值。

完善机制,加快融资体系和产品创新

当前绿色金融的激励机制主要针对清洁能源投资端(绿色金融需求端),在电价补贴、财政贴息贷款、税收减免等方面,更多的是直接补贴至相关投资和生产企业,对为清洁能源投资提供资金的金融机构缺乏激励机制。绿色金融对清洁能源的支持需要供给端和需求端的联合互动。要充分发挥财政、价格、税收政策在绿色金融供给的引导和撬动作用。通过财政专项资金建立差别化的绿色贷款贴息机制和绿色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根据投资活动的绿色程度制定差别化的利率政策,引导资金投向绿色化程度最高的项目和企业。对绿色金融供给方面做得好的金融机构给予财政奖励;对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和绿色债券发行人实行税收减免。

中国绿色金融主要依赖于绿色信贷,绿色信贷占了绿色金融供给的95%以上。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截至2018年年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为8.23万亿元,同比增长16%。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是清洁能源融资的主要金融工具,绿色资产证券化、股权投资、碳金融、保险等适用于清洁能源的金融工具虽有发展,但是进展较慢、体量小,难以满足清洁能源的融资和对风险管理的需求。要挖掘清洁能源绿色资产在融资上的作用,推动绿色资产证券化、绿色资产担保债券、绿色收益支持证券的发展。开发符合可再生能源项目和清洁能源企业特点的绿色项目贷、绿色债券、绿色集合债产品,为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群体的清洁能源项目和企业提供融资。要借鉴国际金融机构如亚开行、世界银行的有益经验,发挥公共资金撬动私营部门资金的作用,例如利用财政资金和开发性金融资金建立清洁能源投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基金,分担清洁能源投资的风险和保证清洁能源投资的环境结果(对绿色环境效益的担保)。可再生能源的生产经营往往是“看天吃饭”,收益不稳定,要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开发与气候变化相关的保险产品如天气指数保险、收益保险、灾害保险服务等。要充分发挥碳市场的金融聚集作用,开发多元化的碳金融产品。现阶段要充分利用碳排放权质押贷款、碳债券、碳租赁、碳资产证券化和碳基金等为清洁能源融资,逐步发展碳金融衍生工具如碳期货、碳远期、碳期权,为清洁能源提供多元化的投融资产品。这种倚重国家财政和价格政策的方式,不仅使政府背上沉重的负担,而且很难让绿色金融支持清洁能源可持续发展。

中国在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发展规模等方面已成为世界的引领者,绿色金融规模已超过10万亿元。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