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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安全:2020年的能源工作重点

2020-08-20 14:52:22 中国能源网   作者: 陈明灼  

今年在疫情防控的情况下,我国能源工作的侧重点与往年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在全国“两会”提出“六稳”和“六保”之后,保障能源安全成了本年度我国能源工作的重心。

虽然当前我国能源保障能力稳步提升,并经受住了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情形的冲击和考验。但我国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也面临一些新的挑战。

6月5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的《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指出,保障能源安全底线、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成了今年能源指导工作的重点任务。

为了在疫情常态化的背景下做好能源发展改革,能源局确定了2020年能源工作目标。

其中,在能源消费方面,今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不超过50亿吨标煤,且煤炭消费比重应降至57.5%左右。

同时,加强能源供应保障。今年我国石油产量目标约为1.93亿吨,天然气产量目标约为1810亿立方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要达到9亿千瓦左右。

能源系统效率和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利用率进一步提高。西部地区具备条件的煤电机组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2020年,我国新增清洁取暖面积15亿平方米左右,新增电能替代电量1500亿千瓦时左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7%左右。

6月18日,为了更好的落实能源安全保障工作,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联合共同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今年的能源工作在稳步推进能源安全保障的同时亮点频出。

在提高能源生产供应能力方面。

《意见》提出,要不断优化煤炭产能结构。分类处置30万吨/年以下煤矿、与环境敏感区重叠煤矿和长期停产停建的“僵尸企业”,加快退出达不到安全环保等要求的落后产能。2020年再退出一批煤炭落后产能,煤矿数量控制在5000处以内,大型煤炭基地产量占全国煤炭产量的96%以上。

同时,持续构建多元化电力生产格局。稳妥推进煤电建设,发布实施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严控煤电新增产能规模,按需合理安排应急备用电源和应急调峰储备电源。

可再生能源方面,《意见》要求在保障消纳的前提下,加快推动风电、光伏发电补贴退坡,推动建成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有序推进重点流域水电开发,打造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基地。开展煤电风光储一体化试点,在煤炭和新能源资源富集的西部地区,充分发挥煤电调峰能力,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

预计2020年我国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4亿千瓦左右,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均达到2.4亿千瓦左右。

《意见》还提出,积极推动国内油气稳产增产。坚持大力提升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力度,支持企业拓宽资金渠道,推动勘探开发投资稳中有增。

加强渤海湾、鄂尔多斯、塔里木、四川等重点含油气盆地勘探力度,夯实资源接续基础。推动东部老油气田稳产,加大新区产能建设力度。加快页岩油气、致密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保障持续稳产增产。

在推进能源通道建设方面,《意见》明确要求增加铁路煤炭运输,提升港口中转能力,统筹推进电网建设,推动油气管道建设,稳定进口油气资源供应。

同时,在增强能源储备能力方面,《意见》要求,一是要持续增强煤炭储备能力。主要调入地区燃煤电厂常态存煤水平达到15天以上的目标。推动2019年新增储备能力任务落实的同时,引导再新增3000万吨左右的储煤能力。

二是要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2020年调峰机组达到最大发电负荷的10%。推动储能技术应用,鼓励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储能应用,鼓励多元化的社会资源投资储能建设。

三是要加快推进储气设施建设。做好地下储气库、LNG储罐统筹规划布局,推进储气设施集约、规模建设。

此外,在加强能源需求管理方面,《指导意见》要求,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持续提升天然气应急调峰能力,提高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水平,建立健全能源市场体系,强化节能提高能效。

回顾上半年,随着疫情带来的挑战,我国今年能源工作部署比往年推迟了近一个季度,疫情当下,能源安全不仅影响着国家安全,而且关系着能源发展以及社会稳定。

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能源作为本年度国家重点关注的“六保”工作之一,保障能源安全既要解决疫情带来的挑战,同时也要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为“十四五”规划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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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能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