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国家电网投资超万亿 南方电网将投553亿
在国家电监会主办的和谐电力论坛上,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刘振亚透露,“十一五”期间,国家电网建设投资规模将超过1 万亿元,我国电网发展滞后的局面将逐步得到扭转。在此次会议上,南方电网董事长袁懋振也公布,在“十一五”期间将投入553 亿元,加强电网建设。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是我国两大电网公司,负责全国电网的建设和运营。长期以来,我国电网(送电)发展严重滞后于电源(发电)发展,电网累计投资占电力投资的比例约3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50%以上的水平。
在电源方面加大发展力度是改变能源紧张的一个方面,但是电网的建设也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电网建设的落后直接制约着各地电力水平的发展,甚至出现了因缺电地区的电网建设未能跟上而导致临近地区过剩电力无法输送的困境。
我国第三大水电站向家坝水电站正式开工建设
11 月26 日,继三峡工程、溪洛渡水电站之后我国第三大水电站-向家坝水电站正式开工建设。向家坝水电站是我国“十一五”期间开工的第一座特大型水电站,坝址位于四川省宜宾县与云南省水富县交界的金沙江下游河段,是金沙江下游水电梯级开发最末一个电站。电站设计总装机容量600 万千瓦,建成后年发电量将超过300 亿千瓦时,是我国西电东送骨干电源点,并兼具防洪、航运、灌溉等经济社会效益。
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向家坝水电站预计2008 年截流,2010 年二期工程大坝混凝土开始浇筑,2012 年坝体具备挡水条件,水库蓄水,2015 年机组全部投入运行,工程竣工。
商务部公布《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
12 月6 日,商务部公布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新规将从2007 年1 月1日生效。
根据规定,国家对原油和成品油的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表示,上述两个办法实施后,将打破国家统一配置原油资源和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集中批发成品油的格局,允许具备条件的企业在我国从事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我国石油市场将逐步形成国有大型石油公司、跨国石油公司和社会经营单位共同参与竞争的格局。
根据新规,从2007 年1 月1 日起,我国从事成品油批发的企业,注册资本最低3000 万元、油库10000立方米、拥有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或铁路专用线,或公路运输车辆,或1 万吨以上的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此外,企业必须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即拥有原油一次加工能力100 万吨以上,汽柴油年生产量在50 万吨以上的炼油企业;或有成品油进口经营资格的进口企业;或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且成品油年经营量在20 万吨以上的企业签订1 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或与成品油年进口量在10 万吨以上的进口企业签订1 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对于原来已取得省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成品油批发和仓储企业可在办法实施之日起18 个月内进行整改,零售企业在6 个月内整改。而对于期满尚不符合条件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将由行政许可机关撤销成品油经营许可,注销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在原油销售方面,只要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1 亿元,有长期、稳定的原油供应渠道和销售渠道,有20 万立方米的原油油库等就可准入。
国内成品油定价新政初步确定
根据国家发改委初步确定的新成品油定价机制,国内成品油定价将由与国际市场新加坡、纽约、鹿特丹三地成品油价挂钩,改为挂钩国际原油价格。锁定的三种原油为英国北海布伦特油、阿联酋迪拜油和印尼米纳斯油。
以这三种原油价格为基准,国家发改委还将综合核算国内炼化企业的炼油平均成本,确定行业的平均利润,最终形成国内成品油零售价。
但据一家国际投行最新发布的报告指出,中国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的时间有可能进一步拖延,成品油价格很可能在明年上半年之前保持不变。
报告认为,拖延的原因仍是政府监管部门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其中包括购买力和物价指数、批发市场放开、节能、发展可替代能源、燃油税的征收以及国际石油价格等。业内人士指出,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决策者不得不面对不同甚至有冲突的政策取向。比如,压低成品油价格的压力就来自购买力和物价指数以及批发市场的放开,但是节能、发展可替代能源、燃油税的征收等因素又要求成品油价格保持在较高水平。
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时的承诺,今年年底将开放国内成品油批发市场,但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没有时间表。
今年煤炭产量将超过23 亿吨 明年产能可能过剩
今年前10 月,全国煤炭产量17.65 亿吨,同比增加1.32 亿吨,全年产量肯定超过23 亿吨。今年煤炭供应基本平衡,预计明年将出现过剩压力。这是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第一副会长濮洪九日前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煤炭工业表彰会上透露的。
濮洪九分析,从目前主要煤炭消费行业的发展趋势看,明年我国煤炭需求趋缓,产能过剩压力加大。他说,今年以来,电力供需紧张形势明显趋缓,全国缺电范围明显减少,缺电程度明显减轻。电煤需求总量虽仍将继续增加,但需求趋缓,电煤需求增幅比预想的要低,煤炭产能过剩压力越来越明显。
中印日韩美五国共谋能源合作
12 月16 日,中、印、日、韩、美五国能源部长聚首北京展开对话会议。中国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印度石油和天然气部长德奥拉、日本经济产业大臣甘利明、韩国产业资源部长官丁世均和美国能源部长博德曼分别率团出席。
作为世界主要的能源消费国,中国、印度、日本、韩国和美国的人口总数达到28.5 亿,石油消费总量占世界的45.2%。
此次会议主要围绕能源安全和战略石油储备、能源结构多样化和替代能源、投资和能源市场、国际合作的主要挑战和优先领域、节能和提高能效等五个专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在各方达成共识的基础上,会议发表了《中国、印度、日本、韩国、美国五国能源部长联合声明》。该声明鼓励各国对油气勘探开发进行市场投资,并提出加强战略石油储备合作,同时呼吁国际社会保护重大能源基础设施和油气海运通道安全。
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呼吁五国努力寻求能源合作中各方利益的共同点,加强政府主管机构的对话,深化企业间的沟通与交流,并就加强五国在能源领域的互利合作提出六点倡议:五国在节能领域具有广泛的合作前景;发展替代能源合作;加强石油储备合作;加强能源信息的交流;加强前瞻性技术研究;增加能源供应,支持相关企业联合投资第三国的油气资源勘探和开发,促进世界能源资源开发技术水平的提高,增加全球能源供给能力。
我国首次明确国有经济必控行业
12 月18 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七大行业将由国有经济控制,并提出到2010 年培育出30 至50 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以提高竞争力和控制力为重点深化国企改革”。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表示,根据国资委的最新部署,国有经济要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保持绝对控制力,包括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七大行业。这一领域国有资本总量增加、结构优化,一些重要骨干企业发展成为世界一流企业。
其中,对于军工、石油和天然气等重要资源开发及电网、电信等基础设施领域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应保持独资或绝对控股;对以上领域的重要子企业和民航、航运等领域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保持绝对控股;对于石化下游产品经营、电信增值服务等领域的中央企业,应加大改革重组力度,引入非公经济和外资,推进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
同时,国有经济对基础性和支柱产业领域的重要骨干企业保持较强控制力,包括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建筑、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勘察设计、科技等行业。这一领域国有资本比重下降,国有经济影响力和带动力增强。
为实现以上目标,《指导意见》提出10 项措施推进国企重组,包括积极支持整体资产或主营业务资产优良的企业实现整体上市;积极鼓励引入境内外战略投资者等。
国家将加强生物燃料项目建设管理与核准
当前,一些地方上燃料乙醇项目热情高涨,以生物燃料乙醇等名目提出的意向建设产能已超过1000万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加强生物燃料乙醇项目建设管理与核准。通知明确,非定点企业生产和供应燃料乙醇的,以及燃料乙醇定点企业未经国家批准,擅自扩大生产规模,擅自购买定点外企业乙醇的行为,一律不给予财政补贴,有关部门将予以处罚。银行审批贷款要充分考虑市场是否落实。
从发展改革委了解到,作为“十五”十大重点工程之一,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南、安徽全省及湖北、河北、山东、江苏部分地区已基本实现车用乙醇汽油替代普通无铅汽油。随着国际油价持续攀升,全球燃料乙醇需求不断扩大,造成我国乙醇供应趋紧,价格上涨。
发展生物燃料乙醇作为国家战略性举措,“十一五”期间将坚持“因地制宜,非粮为主”,重点支持以薯类、甜高粱及纤维资源等非粮原料产业发展;从战略上统一筹划并引导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发展,特别注意市场风险,避免盲目发展。
世界上最高电压等级直流输电工程在云南开工
工程静态总投资132.38 亿元的西电东送“超级高速公路”-云南至广东±800 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示范工程12 月19 日在云南楚雄开工,这是世界上第一项±800 千伏直流输电工程,也成为世界上最高电压等级的直流输电工程。
此前,世界上已有直流输电工程最高电压等级为±600 千伏。云南至广东特高压直流工程方案电压等级为±800 千伏,容量为500 万千瓦,系统送电能力强、稳定水平高,能够节约宝贵的输电走廊资源,少占用土地,有利于电网远期的发展和后续西电东送规模的扩大。
据南方电网公司专家介绍,此次输电“超级高速公路”输电距离1438 公里,计划2009 年6 月单极投产,2010 年双极投产。届时将把可开发水电装机容量达9570 万千瓦的电力强省云南的“能源优势”真正转化为“经济优势”。
西屋电气中标中国第三代核反应堆
历时两年多的中国4 个第三代核反应堆的国际招标,终于在上周以美国西屋电气公司(WestinghouseElectric)中标画上句号。每个核反应堆造价约达10 亿-20 亿美元。
国家发改委12 月16 日宣布,经认真招标评标,国家核电技术招标机构选择美国西屋电气公司(下称“西屋电气”)和肖工程公司(Shaw Group)联合体作为优先中标方,中国将引进西屋电气的AP1000 技术,建设浙江三门和广东阳江的4 台核电机组。
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和美国能源部长博德曼代表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在中国合作建设先进压水堆核电项目及相关技术转让的谅解备忘录》,国家核电技术公司和西屋联队签署了《中国核电自主化依托项目合作备忘录》。此次谅解备忘录签署,为双方最终合同铺平道路,但并不意味着完全没有变数。双方企业还将继续就商务合同进行谈判。
《能源法》初成 大纲不议能源部
近日从国家《能源法》起草组获悉,《能源法》草案大纲及主要条文初稿已经起草完成,起草组目前正在进行细化、完善条文和内部专家讨论的工作。除了明确不涉及能源部问题外,现有的大纲对如何打破能源领域的垄断,煤、电、油、气价格谁说了算等热点问题,还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法。《能源法》是我国能源领域的基本法,将会统领能源领域的《电力法》、《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节能法》等单行法。按照《能源法》起草组的计划,法案起草工作将在2007 年底前完成。据《能源法》起草组秘书处工作人员介绍,《能源法》起草组于2006 年1 月24 日成立,国家发改委主任兼能源办主任马凯任组长,能源办、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和中编办等15 个部门参加,并在能源办战略规划组下设常设机构秘书处。
2006 年3 月22 日,由能源、经济、法律、公共管理领域的16 位专家组成的《能源法》起草专家组宣布正式成立。《能源法》条文起草工作,进入了实质性阶段。
国家《能源法》起草组成员、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吴钟瑚表示,目前的《能源法》草案大纲只是一个构想,离成熟还有很大的距离,也没有得到各方面的广泛认可,距成型也需要一段时间。除了国家《能源法》起草组之外,在6 月8 日,还由清华大学牵头组成了起草《能源法》专家建议稿项目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