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能源生产国
9月25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新中国成立60年以来,中国能源供给能力由弱变强,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能源生产国。张国宝在此次发布会上介绍了新中国60年能源方面的发展成就。
张国宝透露,新中国成立60年以来,中国一次能源生产总量从1949年的2334万吨标准煤,增长到2008年的26亿吨标准煤,增长110倍,成为世界上第一大能源生产国;1949年全国人均生活用电不到一度,发展到现在人均生活用电307度;发现了大庆、胜利、长庆、塔里木等油田,创造了“三老四严”艰苦奋斗的大庆精神,甩掉了贫油和点洋油的历史;海上油气开发从无到有;建设了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等重大能源运输通道;建成了较为完善的能源运输体系;能源自给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保障了国家能源安全。
张国宝指出,随着新疆独山子储备基地的开工,标志着中国第二期石油储备基地全面展开,将在中国其他地方继续开工二期石油储备基地。他说,新疆独山子开工建设了第一个内陆地区的石油储备基地。中国现在已经建成了第一期四个石油储备基地。至于中国在第二期以后会不会再搞第三期,张国宝表示,根据OECD国家对石油储备的要求,是要有相当于这个国家消耗石油量的90天的储备量。
煤电谈判首度破裂双方较劲瞄准下一轮
一年一度的重点电煤订货终于在经历了煤电双方数年的艰难顶牛后,因矛盾激化到不可调和,在2009年首度以破裂收场。8月27日,在2009年度重点电煤谈判僵持了8个多月后,终因煤电双方各自坚持自己的定价标准不肯让步,而今年国家发改委彻底退出谈判,使得煤电双方矛盾不可调和而宣告破裂。然而,距离2010年的煤电谈判仅剩一个季度了,煤电双方已经在酝酿新一轮的较量。
在2009年度重点电煤订货中,以五大电力集团和华润电力为首的发电企业因占据国内动力煤用量的50%,并不断加大煤炭进口量,在谈判中以市场煤价经历了一轮跌势为由,坚持只接受上涨4%以弥补煤炭企业被加征的增值税。
而煤炭方面,以神华集团和山西大同集团为首的煤炭企业,坚持重点价格逐渐市场化,以拉近与市场煤之间的价格差距。为实现540元/吨的重点电煤合同目标,国内最大的电煤巨头中国神华实行策略性曲线保价策略,通过平台公司及中间商与电厂达成供货协议,保证电煤供应。一方面,神华回避了自身与电厂直接针锋相对,另一方面,通过平台公司中间加价,为日后逐步形成540元/吨为底价的电煤价格体系做准备。
而今年产煤大省山西于年初整顿煤矿,控制大型煤矿的生产能力并关停小煤窑,使得煤炭产量急剧下降,煤炭价格有所回升,也进一步加大了煤电谈判的难度。据了解,因煤电双方各持己见,矛盾不可调和,而国家发改委因煤电供应均未出现紧张局面而一直采取不干涉的态度,运行多年的重点电煤订货终于在今年首度以宣告破裂而落幕。
据了解,因中间商的大举介入,加剧了煤电谈判的破裂。截至目前,以五大电力集团和华润集团为首的发电企业真正承认的已经签署的电煤合同,仅为山东、贵州以及内蒙古东部4家煤矿与五大电力集团和华润电力签订的2009年度重点电煤合同,其中山东和内蒙古四矿合同价格是在去年年初重点合同电煤价格的基础上上涨4%。
首先是局部地区发生的因重点电煤订货合同未签署而停供电煤的煤电争端,令谈判难度进一步加大。7月份黑龙江龙煤集团计划停止对区域内电厂计划内煤炭的发运。按照龙煤集团发给各个发电企业的通知,停供后,电企如有需求,可与龙煤集团签订计划外合同,采购价格执行461元/吨(5000大卡/千克),比计划内同质量煤炭上涨169元/吨。限供加剧了煤电矛盾,也使得重点电煤订货进一步陷入僵局。导致煤电谈判破裂的最重要原因,还是中间商的大举介入。
据了解,神华公司已经完成了与包括五大发电集团在内的电力用户的重点电煤订货合同。山西也有与五大电力集团完成重点电煤合同的说法。五大电力集团与中国神华以及山西并未直接签订一单重点电煤合同,他们如果签了,肯定是与中间商签的,或者冒用五大电力集团的名义签的。
五大电力集团不可能与神华谈妥重点电煤合同。
因中国神华的重点电煤合同价是标杆价,历年来最低,但今年突然叫价上涨17.4%,而神华煤质好,属于紧缺资源,下属一些电厂想得到神华的煤只好找中间商,从而让中间商拿到委托函,但这是饮鸩止渴的做法,也最终导致了2009年度重点电煤订货的破裂。
距离下一轮重点电煤订货还有一个季度,煤电双方在重点电煤订货失败后,则开始酝酿下一轮的电煤订货。据了解,虽然以五大电力集团和华润电力为首的大部分发电企业并未与煤炭企业直接签署电煤订货合同,但这些发电企业的大部分用煤仍然保证了供应,大部分采取了预付款的方式,或者是通过中间商拿到了煤炭份额。在2009年度重点电煤订货破裂后,这部分以预付款方式采购的电煤在结算时也根据地区不同价格不一,从价格保持去年的水平不涨不落,到涨价4%,有的个别供煤紧张地区,煤价结算时上涨幅度甚至达到17.4%。
重点电煤谈判破裂也很正常,各家企业在市场上都有权利以市场手段维护企业正当利益。而且今年不同于之前的煤炭紧缺局面,煤炭市场充裕,双方自然没有必要执著于签订一年一期的重点电煤合同。我们已经开始准备2010年度的重点电煤谈判,希望在明年有个好结果。电力系统目前痛下决心自查重点电煤合同的签订情况,正在从内部清理中间商,以便为2010年度的重点电煤谈判肃清市场。中间商曾经为不少电厂解决过一些紧缺煤资源,但因其搅乱了市场,让重点电煤订货难度越来越大,电力系统已经感觉到自己是'饮鸩止渴’,痛下决心整治中间商,为下轮电煤谈判做准备。
新兴能源产业规划年底出台地方提前争夺能源基地
已经制定完毕的新兴能源产业规划(下称新兴能源规划)年底将正式发布。对此,国家能源局政策法规司的相关负责人并不否认。新兴能源规划的出台一波三折。今年6月有消息称,该规划方案最快在7月出台,但时至今日依旧未果。规划难制定,一是新能源发展不成熟;二是新能源产业没有主导产业,细分领域的具体比例难明确;三是新能源技术发展不成熟。新兴能源规划正在等待决策者的表态和审批。即将出台的新兴能源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新能源的建设目标和相关投入。市场对前者并不陌生,截至2020年风电、太阳能、核能的装机容量目标都有大幅提高。至于投入,则主要包括对新能源行业的投入和针对电网等输配电公共设施方面的投入。
据悉,规划中,针对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行业的投入在很大程度上并非政府的直接性资金投入,而是通过国家政策的支持来“撬动”社会资本的进入。也就是说,为获得新能源发展所需的巨额资金,必须刺激电网公司、发电企业、投资机构等加大投资力度,而“此前其积极性不高”。目前新能源产业已被视为战略性产业,却已暴露出重复建设的端倪。风电、多晶硅等新兴产业也出现重复建设倾向。
不过,政府也不止一次地提高新能源的发展目标。无论从能源资源还是环境角度讲,中国都迫切需要发展新能源。如果中国经济保持年均9%增长,2020年一次能源消费将达到55亿吨标准煤,约为2006年的2倍;如果按年均7%增长,能源需求也需要45亿吨标准煤。根据国家电网的最新预测,到2020年,中国新能源发电装机将达2.9亿千瓦,约占总装机的17%。其中,核电装机将达到8600万千瓦,风电装机接近1.5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将达到2000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装机将达到3000万千瓦。这几乎就是此次新兴能源振兴规划的全部目标数据。
地方的嗅觉同样灵敏。8月26日,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李春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这是一项着眼于产业结构调整和长远发展做出的重要决策。”李春城强调。“四川申请建设国家级新能源产业基地的规划已近尾声。”8月27日,四川省发改委综合处的一位负责人说。一份名为“四川成都新能源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暂定名)”的申建报告称,四川将重点发展太阳能、风能、核能和生物质能。“报告近期将上报国家有关部门。”上述负责人说。除四川外,江苏、浙江、广东、上海、江西、山东、内蒙古等地,早就争相申建国家级新能源产业基地。一旦申建新能源产业基地成功,地方将得到国家相关的政策和财政支持,这对当地GDP的提高有益无害。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一个新兴产业的发展都离不开政策的支持。
自去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中国对能源结构的优化明显提速,风电、核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发展令世人瞩目。前不久,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提出:下一步要加快风电和核电基地建设步伐。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史立三也曾表示,从某种意义而言,风电的发展速度还称不上快。参加国家能源局相关会议的国家电网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副总工程师蒋莉萍表示,就规划初稿来看,不仅涵盖可再生能源开发,还包括大家一直很关注的新兴能源技术,如电动汽车、充电站的发展。将电动汽车纳入新兴能源规划,也符合国家的能源战略。来自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消息称,目前推动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直接动因,是基于对能源安全的考虑以及减少对化学能源的依赖。
与发达国家已完成了两次能源变革相比,中国新能源还未体现出应有的经济地位。“新能源是一个需要耐心慢慢培育的行业,切忌一哄而上。”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如是警告。李俊峰分析,新能源产业最关键的是要拥有核心技术。
数据显示,目前中国新能源的使用量仅占总能耗的7%,有着巨大的发展潜能。或许受此影响,新兴能源规划将其范畴不仅向上下游延伸,而且包括设备的研发。这需要新兴能源规划最后定夺。
可再生能源法年底前或完成审议政府角色成焦点
8月24-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首次审议《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其中,对于“第十四条”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引来了常委们激烈的讨论。根据新修改的第十四条,国家将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以此来代替原有的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制度。一场经济行为将上升为法律行为。自2008年以来,随着可再生能源行业的迅速发展,一些潜在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在历次人大会议上,多次有代表提出:电网规划和建设已经不能适应可再生能源发电大规模发展的要求,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面临电网瓶颈和管理障碍。
在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草案中关于收购制度的规定,由原第十四条“电网企业应当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修改为新第十四条第一款“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制度”。
从“全额收购”到“全额保障性收购”,几字之差,却引来了常委们的激烈争论。在规定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的同时,《草案》第十四条还规定,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家电力监管机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依照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制定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年度收购指标和实施计划,确定并公布对电网企业应达到的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最低限额指标。国家电力监管机构负责监管最低限额保障指标的实施。
对此,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倪岳峰委员表示,最低限额指标的确定,把现行的全额收购制度落到了实处,更具有可操作性。
能源基金或将由财政部接手管理
目前中国已建立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制度,即在销售电价中按照每度电2厘钱的标准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并直接补贴给电网企业作为发展资金。据粗略计算,按照2008年总用电量,2009年全年预计征收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可能接近70亿。不过,这笔钱远远不能解决再生能源发电的上网问题,因为中国的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基本上是在西北、华北或者沿海等地区,而这些比较边远的地区是电网建设最薄弱的地方,电网公司很难收回建设成本。除此之外,有关部门还设立了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这种资金通常是通过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下发的。在这次可再生能源法的修改过程中,就有人提出,能不能把“电价附加资金”改为“国家性基金”。这种基金包括的资金,一是每度电贴补2厘钱的可再生能源资金,二是国家的专项资金,三是其他资金。
多位能源专家认为,此次将国家财政专项资金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合并在一起,将改变此前资金过于分散的困境。正如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光焘所说,建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是政府重要的经济调控手段,也是国际上很多国家推进可再生能源持续快速发展所采用的有效办法。
对于可再生能源基金的归属,业界存在一些争议,有受访专家表示:“能源涉及面广,有能源主管部门、发改委的价格管理部门、电监会、财政部等等,为了更有效率地运作,应当成立独立基金管理机构,在相关部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不过,草案规定:“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能源、价格等有关主管部门制定。”中国能源节能委员会一位人士对此直言:“当然财政部更有优势,它本身就是管钱的。”财政部正好有一只名为“能源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下称能源基金办)”的国家基金。据悉,能源基金办由国务院批准建立,资金来源是基金代表国家在《京都议定书》下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国际合作中收取的国家收益。
8月27日,就草案拟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是否会放到能源基金办统一管理的问题,能源基金办副主任陈欢说,能源基金办的发展战略和主要业务方向由发改委、财政部、外交部、科技部、农业部、环保部和气象局组成的基金审核理事会共同审定。“毕竟刚提出来,值得研究。”陈欢说。“这部分基金的管理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能源、价格等有关主管部门制定,将有助于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和电网公司并网积极性。”林伯强说。据他测算,上述制度实行之后,约有200多个风电、生物质发电、光伏发电项目将获得电价核准以及相应补偿。
煤化工产能过剩突出有关部门正制定结构调整计划
煤化工产能过剩问题已经非常突出,其中焦炭、电石项目必须停批,煤化工试点项目原则上也不要再批新项目。煤化工领域分为传统和新兴两大方面产品。从焦炭、电石等传统煤化工产品来看,产能过剩问题显而易见,因此必须停批新项目。以焦炭为例,去年以来,整个行业限产力度在50%左右,即使在近期市场略有好转之时,限产力度也在30%以上。
然而,“虽然焦化行业产能过剩,可在地方政府投资拉动经济的思路下,仍有一些新焦炉的产能扩张,甚至于有些项目规划是500万吨级的、千万吨级的。”
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会长黄金干曾透露,这些新增产能,尤其是没有稳定市场目标的产能扩张,将有较大市场风险。今年上半年,我国煤制二甲醚行业开工率不到20%,下半年开工率很难恢复到30%以上。
有关部门已经在按《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细则》的要求,制定煤化工结构调整计划。其基本思路与规划一致,即“今后三年停止审批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电石等煤化工项目,原则上不再安排新的煤化工试点项目,重点抓好现有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二甲醚、煤制甲烷气、煤制乙二醇等五类示范工程,探索煤炭高效清洁转化和石化原料多元化发展的新途径。”对于已有煤制甲醇等严重过剩产能,可以进ENERGYREVIEWENERGYREVIEW2009-10能源思考38一步将其转化为高品汽油,以便多途径消化其过剩产能。
“十二五”能源规划课题招标新兴能源受青睐
国家能源局8月28日就“十二五”能源规划提出7个前期重大研究课题,向社会科研单位公开招标。
从中可以窥出官方“十二五”期间对能源发展的关注方向:7个研究课题中,“新兴能源”相关的课题占去4个,成为最受“重视”的领域,而像石油、天然气、发电、重大能源装备制造、节能等一些常规能源领域,则连一个课题都没有“捞到”。按照课题的定义,新兴能源不仅包括人们经常提及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还包括洁净煤技术、煤层气、天然气水合物、核能、智能电网、新型汽车燃料等。
与“新兴能源”相关的课题,分列公开招标七个课题的第四至第七个,分别是“'十二五’新兴能源优先发展领域及其战略任务”、“新兴能源发展基础设施及其配套体系研究”、“煤炭清洁利用主要方向战略定位”以及“我国智能电网发展模式及实施方案研究”。
能源局表示,发展新兴能源对促进能源节约和改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大力发展并积极培育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新兴能源产业是我国能源政策的重要内容。由于各种新兴能源的发展规模及所处阶段并不一致,在中国能源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不尽相同。为此,能源局要求课题研究要“初步遴选出我国近中期新兴能源发展的优先和重点领域,科学确定其发展目标及战略地位和作用”。尽管能源局并未明说哪些新兴能源将成为优先和重点发展领域,但在“新兴能源发展基础设施及其配套体系研究”课题中,能源局提出,要“围绕风电、太阳能发电、车用新型燃料、生物燃料等新兴能源重点领域”,提出下一步新兴能源发展需要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其配套政策标准体系。这或可推断出,官方目前钟情于风电、太阳能发电、车用新型燃料、生物燃料等新兴能源,但官方并未证实这一说法。当然,也不能忽略了“洁净煤技术”和“智能电网”这两个被单独形成课题的新兴能源领域。
在中国的一次能源结构图中,煤炭占据其中的七成。“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既是中国能源的基本特征,也是必然选择。能源局期望,通过课题研究,从技术成熟度、经济性、能源利用效率、环境影响分析、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等方面对煤炭清洁化利用方向进行综合评价,提出中国煤炭清洁利用的基本方向和政策框架。
而作为国际电网的发展趋势,智能电网可以在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和调度等环节,实现数字化管理、智能化决策、互动化交易。如何借鉴国外智能电网建设发展的计划方案和经验做法,同时根据中国能源产业发展新形势新动向对电网发展提出的新需求,提出中国智能电网建设发展的模式和实施方案,是国家能源局对课题提出的要求。
除四个与新兴能源相关的课题外,另外三个课题分别涉及中国能源供需总量和结构、系统优化,能源发展主要约束性因素,能源运输通道体系建设研究等三个方面,属于从宏观上把握中国能源的发展大势和挑战。这批将于明年春季完成的课题,将服务于能源局的“十二五”规划,但只是起到辅助作用,不会最终成为“十二五”规划的内容。根据国家能源局的安排,这批课题于2010年5月前完成并向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提交正式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