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鹿”事件中,集体沦陷的不只是中国的牛奶企业,还有所有中国企业的诚信及政府的威信。然而更为严峻的后果是事件撼动了整个社会的基本信心,中国公众对三鹿的信任危机,已经演变为更大的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信任危机。如果没有及时全面的体制改革,最终将削弱执政党的统治基础。
但我们在此讨论的则是“三鹿”事件暴露出的中国社会的更深层的危机:当国家在急于建立市场经济体时,一个试图超出政府监管的利益体系在快速市场化的进程中被创造出来。 对私利追求的过度崇尚使得某些企业和与其相关的上上下下的关联机构与个人在利益与金钱的交易过程中绑成了一张大网:既得利益体系。而这个既得利益体系的理论与道德依据则是“合法合理”的:企业谋求利润最大化是天经地义的生存方式!为此对于“三鹿”事件危害的讨论延伸了到企业如何能在自身利益与社会责任的冲突中找到平衡点的议题上。但“君子好财,取之有道”并不妨碍企业的生存。而企业的社会责任也并非只是扶贫捐款那样简单。“三鹿”事件不仅警醒了人们对传统的道德规范和价值观念的回归渴望,同时也唤醒了公众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进行全面深层次地探寻。
资料表明,目前中国绝大多数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的问题上所存在的缺失,其严重程度,已经足以从根本上影响到中国和谐社会的建立。在维护社会环境方面,由于中国绝大部分企业至今还处在“纯粹挣钱”的阶段,因此缺乏社会公德,造成了中国越来越大的环境污染压力。企业社会责任的严重缺失,同样表现在对待社会资源的问题上。由于企业往往采取竭泽而渔的手段,凭超支自然资源来达到致富的目的,因此,中国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等自然资源所遭到的破坏和所蒙受的损失,不仅已经祸及当代,而且必将累及子孙。
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将直接危及到企业的成败,将直接影响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将直接威胁到和谐社会的建立。在当今世界,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企业竞争规则中的重要规则之一。尽管美国五大投资银行管理者们非常不负责任的把美国公众以及世界各国的金融机构的利益拖入危机,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世界上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开始将可持续发展战略与“社会福利”这样的有关公平的问题归入其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中。甚至企业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企业在所提交的申请资料中,也必须要有企业在从事“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相关情况介绍。
企业应当全面地履行社会责任,这也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客观需要。早在1987年,以挪威首相布伦兰特夫人为主席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所出版的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和1992年6月,在里约热内卢所召开的、有102位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参加的178个联合国成员出席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就对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做了全面探讨。
其定义是:“持续发展是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威胁”。这种观念既强调“代际公正”,即当代人不损害后代人的利益;又强调“代内公正”,即一部分人的发展不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可持续发展要求社会关注合理开发资源、讲究生态效益、注重社会平等、转变增长方式。
做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公民,这是时代的呼唤,也是人类的呼唤!
全球化造成了商业运作可以不断超越传统的国家界限,企业不仅可以在全球系统内运营,也需要负担促进全球系统健康发展的责任,这一责任被定义为全球企业公民精神。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越来越深入的时代背景下,如何做全球企业公民对于每一个公司都非常重要。所有的公司如果有全球的业务都应该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比如在营销的过程中,在市场化的过程中,政府起到的作用越来越低,而企业将越来越多地承担起企业发展和社会的责任。公司参与社会事务,做“全球企业公民”是一个企业的核心发展战略。作为世界的公民进行参与,构建出一个成功的而不是失败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