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English | 网站地图

上半年福建安全生产稳定

2010-07-23 08:44:16 福州新闻网

22日下午,从福建省安监局获悉,今年以来,福建省继续强化“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重点抓好“三个突出”、“三个加强”,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领导,强化监管,推进创新,狠抓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持续稳定好转的态势。

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双下降

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

今年上半年福建省安全生产状况比较稳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9%%和6.3%,工矿商贸事故大幅度下降。具体数字情况如下:

一是各类事故持续下降。1-6月,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168起,同比减少609起,下降6.9%;死亡1439人,减少96人,下降6.3%;受伤7359人,减少592人,下降7.4%;直接经济损失7917万元,减少1559万元,下降16.5%。重点行业或领域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工矿商贸、火灾、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交通、农业机械下降,高速公路、渔业船舶上升。

二是较大事故继续下降。1-6月,全省发生各类较大事故36起,同比减少3起,下降7.7%。其中6月份3起(均为道路交通),同比减少5起,下降62.5%。较大事故按月份分布为:一月3起、二月8起、三月5起、四月9起、五月8起、六月3起。

三是工矿商贸事故大幅下降。全省工矿商贸企业发生事故80起,死亡79人,同比分别下降20.0%和18.3%。较大事故2起,同比持平。其中,煤矿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均下降57.1%;建筑事故死亡22人,同比下降40.5%。

四是主要控制指标进展情况良好。1-6月。全省工矿商贸、火灾、道路交通、铁路交通、农业机械五类事故死亡1408人,占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43.3%(平均进度值为50.0%),其中分类别事故死亡人数均在控制指标进度内;五类较大事故33起,占年度控制指标43.4%。

虽然上半年福建省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突出表现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由于道路交通事故所占比重大,造成福建省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和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强化“安全生产年”工作

全面落实“一岗双责”

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的部署,福建省上下立即行动,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强化“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落实。2月26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进一步传达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工作会议精神,下达2010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3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继续强化“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工作落实的通知》,围绕国务院办公厅提出的“三个突出”、“三个加强”,结合福建省实际,提出了强化事故预防、强化监管执法、强化“一岗双责”、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宣传教育、强化安全基础、强化机构队伍建设、强化组织协作等“八个强化”的工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单位都相继召开会议,下发工作方案,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工作落实。

7月12日至16日,省政府安委会组织6个督查组对半年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全省继续把落实责任作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不断强化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行政“一把手”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中的关键作用。坚持年初下达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每季度向“一把手”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为强化各级政府各个部门以及政府和部门内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省委常委会决定,在全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2009年1月,省政府出台了《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细化分解、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省直49个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范围、职责内容及相应的保障措施,省政府安办、省安监局履行监督、监管的督导责任。“一岗双责”规定出台后,各设区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也迅速结合实际出台具体规定,抓好细化落实。

今年来,孙春兰书记、黄小晶省长多次在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上,强调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要求环保等部门学习、推广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实施一年多来,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明显增强,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从省政府到各级政府、从省直部门到基层相关部门,各位领导在部署分管工作的同时,必定强调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逐步形成了各级各部门行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一起抓的工作格局,安全生产监管合力进一步增强。我局按照“一岗双责”制度要求,充分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对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促进了政府综合监管责任的落实。

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

对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分级评定

福建省民营经济发达,过去抓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出现政府热企业不热、政府急企业不急,企业出了事故还要政府和我们的监管干部替他“买单”。多年来的安全生产经验使各级领导越来越强烈地认识到,必须给企业施以压力和动力,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由此,福建省于2008年拉开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的序幕。

2008年12月,省政府在泉州市召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现场会,决定在全省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省政府安委会下发了《福建省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指导意见》、《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对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分级评定、分类管理,即A级企业抓巩固,B级企业促提升,C级企业取消评优评先,暂缓新、改、扩建项目及财政专项资金核准审批,督促整改隐患,D级企业由于存在重大隐患,取消所有项目审批和评优评先资格,将企业情况函告相关部门及企业开户银行、在当地新闻媒体公布、敦促相关部门暂扣有关证照、实行隐患整改挂牌督办。一些地方在实践中还探索出许多好的做法,莆田市规定被评为D级的企业相关人员不能作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南平市一些地方规定不是A级企业的产品不能参加名牌产品评选;晋江市向第一批153家A级企业颁发了牌匾,并在《晋江经济报》刊登广告,扩大A级企业的知名度。

据统计,目前全省参与活动的企业有20.3万多家,已通过复核评级的企业6.3万多家;活动开展期间全省共排查隐患27.11万条,已整改26.06万条,其中重大隐患522条,已整改519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总局先后两次派人来福建省调研,认为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找到了安全生产“政府急,企业不急”的治本之策,并将其概括为“五子登科”,即:为企业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差距提供了一面镜子,为政府考核企业安全状况提供了一把尺子,为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供了一架梯子,为安监部门联动搭建了一个台子,为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管理提供了一条路子。

实践证明,“三年行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长生久视之道”,是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机对接,是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的有效路径。开展落实主体责任活动的企业,不仅提高了本质安全水平,也提高了市场的竞争能力,使企业的名声和效益“双丰收”。如:美家龙(龙岩)健身器材有限公司由于在活动中评为A级企业,去年顺利通过了国际沃尔玛公司的验厂审核及商检局出口工业品分类管理审核,产品由原来的批检提升为年检,为该公司节省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时间。今年4月23日,省政府安委会在南平建阳市召开了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阶段性总结部署会议,结合企业标准化、规范化和平安企业建设,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推进。

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监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强化煤矿安全监察为重点,进一步推进矿井整合技改、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煤矿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等工作,狠抓隐患排查治理,深化煤矿整顿关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严格事故查处,有效减少煤矿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上半年,全省累计发生煤矿事故3起,同比减少4起,下降57.14%;死亡3人,同比减少4人,下降57.14%;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33,同比降低0.456,下降58.02%。2005年至2009年,全省煤炭产量从1550万吨增加到2466万吨,增加了59.1%;事故从78起/年减少到13起/年,减少了83.33%;死亡人数从95人/年减少到20人/年,减少了78.95%;百万吨死亡率从6.01下降到0.811,下降86.51%,三项指标都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福建 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