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English | 网站地图

  •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新能源
  • 储能
  • 两部委:“电源+储能”联合参与现货,新型储能或将有容量电价

两部委:“电源+储能”联合参与现货,新型储能或将有容量电价

2025-09-15 10:15:08 智汇光伏

9月1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电力现货连续运行地区市场建设指引》,提出:

1)鼓励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新型储能等新型 经营主体和用电侧主体“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竞争,探索按 节点/分区电价申报及结算。

2)支持“ 电源+储能”作为联合报价主体参与现货市场。

3)建立容量评估机制。综合考虑发电机组类型、出力特性、厂用电率、检修停机等因素, 科学评估各类型机组及新型储能的容量系数。

建立容量补偿机制,对电力系统可靠容量给予合理补偿。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合理确 定单位可靠容量补偿标准并动态调整。有条件的地区探索通过报价竞争形成容量电价,以市场化手段保障系统容量长期充裕,条件成熟时建设容量市场。

3)鼓励新能源装机占比较高的地区探索 建立爬坡等辅助服务市场。

4)鼓励包括新型经营主体在内的各类主体根据自身特性,以聚合等多种方式参与辅助服务市 场,更好发挥灵活调节资源作用。各类市场经营主体按照所提供的辅助服务获取收益,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分担辅助服务费用。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电源+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