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售电公司报出极低价格甚至“自杀式”低价中标,表面上看似为用电企业节省了电费成本,实则潜藏着巨大的、多方面的风险。这些风险可以概括为:“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的成本和损失很可能转嫁回用电企业身上。
以下是极低价中标可能对用电企业造成的具体风险:
1.合同履约与供电中断风险(最直接、最严重的风险)
售电公司亏损破产: 售电公司的核心盈利模式是赚取“批零差价”(从电网或发电企业买电,再卖给用户)。极低价中标意味着其边际利润极低甚至为负。一旦市场电价波动上涨,超出其承受能力,售电公司将面临持续亏损,最终可能导致资金链断裂、破产倒闭。
江苏自9月进入连续结算试运行以来,连续3月的月度集中竞价为 0.319 、0.340、0.355 元/kWh,波动起伏极大。

在进入连续结算试运行前,月度集中竞价浮动在 0.38-0.44 元/kWh 之间,与长协价差在 0.001-0.089元/kWh。且 2026 年可能存在月度竞价与长协价格倒挂的月份,极为考验售电公司的交易能力与履约能力。
江苏燃煤发电成本为 0.32-0.33 元/kWh,报出极低价格,明显不符常识。
供电中断: 如果售电公司破产,其与用户签订的购电合同将无法继续履行。用电企业将面临被电网企业“强制保底供电”“有正当理由恢复未入市身份”的局面。保底电价通常远高于市场正常水平(如 1.5 倍电费)。
2.电费结算与成本反弹风险
隐性费用和条款:售电公司可能会在网上绑定合同的环节中设置苛刻的、不易被察觉得条款。例如:
附加服务收费:在电费之外,巧立名目收取各种服务费、管理费等,在电费单中难以马上察觉。
偏差考核风险转移:将用电负荷预测偏差的考核风险更多地转移给用户,一旦用户实际用电量与合同电量不符,将面临高额的罚款。
合同年限更改:网上绑定的合同周期与纸质合同不符,故意延长合同到期日期,为业主更换供应商设立流程障碍。
价格联动条款:设置当上游市场电价上涨到某个阈值时,销售电价也随之浮动的条款,使得所谓的“低价”名存实亡。
“低价陷阱 ”后的涨价:售电公司可能采取“先亏后赚”的策略。在第一年以极低价抢占市场,使用户形成依赖。在次年续签合同时,大幅提高电价,而用户由于已经习惯了其服务或切换成本较高 ,被迫接受涨价。

3.业务规范性与法律纠纷风险
业务合规:目前市场大多数业主对自身在江苏电力交易中心的账号密码、CA及口令密码不知情,甚至不由自己企业保管,相当于将管理权限全盘交出。
信用缺失:一个以恶意竞争为主要手段的公司,其商业信誉和长期经营意愿本身就值得怀疑。与这样的公司合作,存在基础性的信用风险。
法律纠纷:当售电公司无法履行合同或试图通过不合理条款增收费用时,极易引发法律纠纷。诉讼过程耗时耗力,即使用电企业最终胜诉,也可能已经蒙受了业务中断等无法挽回的损失。
给用电企业的建议:
2026年的售电市场注定是一个赛道白热化竞争、政策调整完善、市场价格起伏的一年,真正的规模化售电公司更倾向于降低客户在 2026 年的售电风险,同时保障自身经营与履约能力。在选择售电伙伴时 ,稳健和信誉应优先于激进的价格。
业主面对极低价报价时,应保持清醒,做到 “不唯价格论 ”,进行综合评估:
理性分析报价:将报价与市场公开的批发电价(如月度集中竞价出清价)进行对比,判断其合理性 。远低于成本的价格必然是不可持续的。
着眼长期合作:选择一家稳健、可靠的售电公司, 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比追逐短期的一点价差更为重要。
背景调查:考察售电公司的股东背景、资金实力、从业经验、市场口碑。
审阅合同细节: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特别是关于偏差考核、结算方式、违约责任、价格调整机制等核心内容。
评估服务能力:了解其技术支持团队、负荷预测精度、客户服务响应速度以及能提供哪些增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