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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源税率镜鉴:大同地区应不高于9.2%

2013-11-26 10:28:59 阿思达克通讯社

国务院办公厅11月18日内部下发了《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意见》,提出切实减轻煤企税费负担,加快推进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煤炭资源税税率再次成为业界关心的问题。

以山西大同地区国有重点煤矿为例,大智慧通讯社计算得出,即便是在取消现有一切可被清理税费的前提下,煤炭资源税率应不高于9.2%,才能起到减轻煤炭企业税费负担的作用。

由于各省市县煤炭税费征收项目和金额的不同,以及动力煤和焦煤等煤种不同,各地煤企需缴纳的税费金额也各异。现仅以具有代表性的山西大同地区国有重点煤矿动力煤为例。

据统计,山西大同地区国有重点煤矿目前需缴纳但可能被清理的税费主要包括:三项基金(山西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以及煤矿转产发展基金,其中后两项基金从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暂停收取),保险费、公路基金、水土保持费、土地使用费、中介机构服务费、排污费、三项费用(教育基金、城建、价调税)等总计十二项税费。另有安全生产费用等被清理的可能性较小。

其中三项基金费用,动力煤最低缴纳31元/吨,炼焦煤最低缴纳38元/吨,其他税费合计5.79元/吨。

目前大同地区动力煤坑口价格在400元/吨左右,最低缴纳税费总计为36.79元/吨,其中三项基金为31元/吨。

在免除一切可能清理基金、税费负担,政府仅征收煤炭资源税的前提下,按照当前税费负担总和计算,当前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税率应低于9.2%,方可减轻煤炭企业负担。

在仅征收三项基金(山西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以及煤矿转产发展基金)和资源税,并免除其他可能清理税费负担的前提下,资源税从价计征税率应低于7.75%,方可减轻煤企税费负担。

在仅收取山西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和资源税,并免除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煤矿转产发展基金和其他一切可能清理税费负担的前提下,资源税从价计征税率应低于5.45%,方可减轻煤企税费负担。

此前有媒体报道,山西省财税部门曾提出两套资源税改革方案。方案一:如果不取消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资源税从价计征,税率为2.2%;如果取消,资源税按7.4%的税率从价计征。方案二:如果不取消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资源税按2.4%的税率从价计征;如果取消,资源税按7.6%的税率从价计征。最终根据省内煤炭平均售价水平确定执行方案。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煤炭资源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