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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煤矿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结束

2010-03-24 08:38:06 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

3月20日,辽宁省煤矿安全生产督查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至此,历时两个多月的督查工作宣布结束。
  
1月16日至3月20日,为贯彻落实国家局、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春节、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辽宁煤监局与省煤管局组成七个联合督查组,开展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其中,辽宁煤监局组成的四个督查组,在局长贾斌、副局长杨泽余、巡视员邵英杰、局总工程师向二牛、副巡视员李海峰的率领下,根据两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中要求的10个方面的督查内容,分别对阜矿集团公司、沈煤集团公司、北煤公司、阜新市、辽阳市、丹东市、本溪市、朝阳市、锦州市计48个煤矿井上下机电设备、硐室等作业场所等进行了安全督查。特别是对省政府领导提出的各地区和煤矿“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安排部署、煤矿瓦斯治理、“三超”、领导干部带班入井及煤矿复产检查验收等工作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
  
四个督查组共检查井下采煤工作面33个、掘进面61个,查处各类隐患和问题280条,责令立即停产处理矿井6处、立即停止作业采、掘工作面16个,立即停止使用设备41台次,立即整改下达行政执法文书88份,罚款34万元。在汇总各督查组的督查情况后,总结出这次煤矿安全督查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指示和上级文件坚决。一月初,接到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做好“春节、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后,辽宁煤监局立即行动,会同省煤管局研究部署全省煤矿安全督查方案,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1月中旬,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就在全省各煤矿全面展开。
  
二是“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紧锣密鼓。春节期间,辽宁煤监局在加强值班工作的同时,各督查组放弃节假日休息,对阜矿集团公司、抚顺集团公司、铁煤集团公司、沈煤集团公司、南票煤电公司、北煤公司、阜新市、抚顺市、本溪市所属部分煤矿井下作业场所、领导带班入井和值班工作、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煤矿停产放假检修安全措施及复产检查验收工作进行了严格的安全监察和抽查。按照国家安监总局领导在3月2日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上对“两会”期间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讲话和省政府领导在2月24日省政府业务会议提出的:“煤矿安全生产是重中之重”、恢复生产煤矿检查验收、矿长带班入井制度和防“三超”、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要求,辽宁煤监局对煤矿安全督查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和再部署,一方面,将国家安监总局、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传达贯彻到被督查地区和煤矿;一方面,严格 “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督查工作,保证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三是主要领导高度重视 亲自带队督查。在这次督查中,辽宁煤监局主要领导分别亲自带队,深入煤矿井下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主要领导身先士卒,一方面,增强了监察人员的信心;另一方面,提高了各省属煤炭企业、各产煤市煤炭管理部门及煤矿负责人对本次督查工作的重视程度,保证了督查质量,对及时排查、消除各类隐患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是严肃查处了煤矿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各督查组从查处大隐患、防范大事故,保安全、保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履行煤矿安全监察职责,依法行政,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无论是哪类煤矿,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该停的停,该罚的罚,对情节严重的追究了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辽宁省 煤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