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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5个火电项目因排放不达标被国家退回

2014-06-25 09:00:28 新疆日报   作者: 杜文静  

2013年度,新疆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基本实现国家下达的任务,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增长7%和28.2%,其中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已超出“十二五”期间允许15.4%的最大增幅,超出幅度高达12.8%,是全国总量减排工作进展缓慢的四个省区之一。

在6月23日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记者了解到,虽然新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当前新疆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仍然严峻。

自治区副主席马敖·赛依提哈木扎在会上介绍,2014年年初,新疆上报环保部的5个火电项目,都因为新疆的氮氧化物排放量超过“十二五”末最大允许排放量,而被退回,影响了重大项目的建设。与此同时,去年全区监测的19个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的优良天数比例为76.7%,与2012年相比下降了近4个百分点,部分城市空气质量呈下降趋势。

记者了解到,近期出台的《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明确了新疆11个方面、49项重点工作任务。为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自治区制定了《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马上将下发执行。近期自治区政府还将与各地州市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根据《考核办法》,自治区政府将对《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地区,自治区将约谈地州市政府(行政公署)及相关部门责任人;对未通过终期考核的地区,将加大问责力度,由自治区政府领导约谈地州市政府、行政公署主要负责人。

自治区环保厅党组书记孙昌华介绍说,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这几年主要围绕以上几个方面来开展,已经实显成效,值得借鉴。




责任编辑: 曹吉生

标签:新疆,火电,排放不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