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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15家燃煤发电企业脱硫设施未正常运行被罚

2014-07-25 10:42:52 新华网

23日上午,江苏省物价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会议通报了全省燃煤发电企业2013年脱硫电价执行检查情况,15家燃煤发电企业因擅自停运发电机组脱硫设备受到处罚。

据悉,2月下旬至4月底,江苏省物价局会同省环保厅对全省燃煤发电企业2013年脱硫电价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部分燃煤发电企业擅自停运发电机组脱硫设备,导致脱硫设施未能与发电机组同步投入运行;享受脱硫电价补贴但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目前,江苏省物价局已对违规的15家燃煤发电企业2013年执行脱硫电价情况进行扣减和罚款,对脱硫设施投运率在90%以上的扣减停运时间所发电量的脱硫电价款,投运率低于90%的,扣减停运时间所发电量的脱硫电价款并处1倍罚款(对国家发改委督办的案件,投运率低于80%的,扣减停运时间所发电量的脱硫电价款并处5倍罚款),共计4119.51万元(其中扣减3270.42万元(全省所有燃煤发电企业总扣减额),罚款849.09万元)。

江苏省物价局检查分局局长刘璐表示,下一步省物价局将会同省环保厅督促发电企业提高脱硫设施运行效果,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

部分违规企业处罚情况如下:

1、无锡热电厂。1号锅炉脱硫设施年投运率62.827%,2号锅炉脱硫设施年投运率为62.338%,3号锅炉脱硫设施年投运率为68.957%,4号锅炉脱硫设施年投运率为63.277%,5号锅炉脱硫设施年投运率为88.866%。合计扣减脱硫电价款19.19万元,罚款19.19万元。

2、江苏灵谷化工有限公司。2号锅炉脱硫设施年投运率为86.126%。扣减脱硫电价款15.16万元,罚款15.16万元。

3、徐州东方热电有限公司。1号锅炉脱硫设施年投运率为94.215%,2号锅炉脱硫设施年投运率为71.767%。合计扣减脱硫电价款20.02万元,罚款17.63万元。

4、江苏晋煤恒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号锅炉脱硫设施年投运率为84.66%,2号锅炉脱硫设施年投运率为83%,3号锅炉脱硫设施年投运率为82%。合计扣减脱硫电价款16.99万元,罚款16.99万元。

5、金坛加怡热电有限公司。1号锅炉脱硫设施年投运率为65.67%,2号锅炉脱硫设施年投运率为67.199%,3号锅炉脱硫设施年投运率为57.346%,4号锅炉脱硫设施年投运率为57.269%。合计扣减脱硫电价款55.71万元,罚款278.57万元。

6、苏州惠龙热电有限公司。1号锅炉脱硫设施年投运率为88.987%,2号锅炉脱硫设施年投运率89.806%, 3号锅炉脱硫脱硫设施年投运率83.672%。合计扣减脱硫电价款68.27万元,罚款68.27万元。

7、南通新兴热电有限公司。1号锅炉脱硫设施年投运率为50.81%,2号锅炉脱硫设施年投运率为50.472%,3号锅炉脱硫设施年投运率为48.931%。合计扣减脱硫电价款75.99万元,罚款75.99万元。

8、统一能源(射阳)热电有限公司。1号锅炉脱硫设施年投运率为93.391%,2号锅炉脱硫设施年投运率为85.179%,3号锅炉脱硫设施年投运率为87.292%。合计扣减脱硫电价款17.1万元,罚款14.77万元。

9、国电宿迁热电有限公司。1号锅炉脱硫设施年投运率为85.306%,2号锅炉脱硫设施年投运率为87.9%。合计扣减脱硫电价款322.9万元,罚款322.9万元。

其余6家企业合计扣减脱硫电价款32.35万元,罚款19.61万元。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江苏,燃煤发电,脱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