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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下半场哨响 最大赢家不是电网

2015-12-02 10:22:33 能见度

11月的最后一天,在北京漫天的雾霾中,整个电力行业数月来最为关注的电力体制改革六大核心配套文件正式下发,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关键性拼图就此补齐,新电改进入全面实施的新阶段。

配套文件进一步厘清了市场化改革导向下发电侧、输配电侧、售电侧和电力交易平台的新规则。相应的,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地方政府和相关部委的角色也更为明确。那么,让我们再回头,看看当时围绕电网企业该不该参与竞争性售电话题所引发的轩然大波,电网企业赢了吗?抑或是,新电改行程至此,谁是最大的赢家?

电网:“任何改革都会削弱电网目前的竞争优势”

从去年7月新电改方案开始征求意见,到今年3月作为纲领性文件的中发【2015】9号文(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面世,再到六个核心配套印发,预期内的大部分谜底都已揭晓。撇开技术性问题不谈,与2002年电改相比,本轮电改的显著特点之一便是文件正式下发前来自媒体或与会专家的大量剧透,造成不同舆论场之间的激烈碰撞,同时导致外界对电改的预期发生了多轮切换。这其中,有很大比例围绕电网展开。这很好理解,电改的目标之一便是打破电网“独买独卖”的垄断格局,有序放开除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在异常激烈的利益博弈中,作为主要被改革对象的电网企业的利益诉求,自然备受关注。

事实上,9号文甫一出台,就遭致许多改革派的批评,后者评价这份“改革力度温和”的电改方案避开了调度独立、输配分开等敏感问题,有受制于电网之嫌。尔后,又传出9号文中不曾出现的电网将参与除保底售电外的竞争性售电环节的消息,引发电网系与非电网系之间的激烈争议。而在刚刚公布的《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中,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也的确成为了三类售电主体之一。

“电网在话语权在改革初期还是比较大的,相对来说还是个赢家。两害相权取其轻,与此前盛传的许多版本相比,电网现在留住了售电和结算。”一名电改观察人士称。

据该人士观察,与发电企业相比,电网企业无论是改革的嗅觉、适应性还是灵活性都要强很多,早在6个核心配套文件正式公布之前,国家电网已经在开展内部学习(岔开说一句,虽然电网垄断长期遭人诟病,但不得不承认,中国电网企业尤其是像国家电网这样的庞然大物,其在企业经营管理理念上的先进性,确实是将许多行业甩出好几条街)。

“但是政策制定者也用其他配套文件,比如电力市场交易制度和电力交易机构,对电网参与竞争性售电进行了一些约束,避免电网利用自身角色来进行垄断,利用垄断优势来有损竞争。”信达证券能源互联网首席研究员曹寅认为,配套文件中体现的约束,已经不是过去利用行政手段“这个不许做那个不许做”式的管理方式了,真正先进的约束方式,是让市场来进行约束,让生产力本身的优胜劣汰来进行约束。“通过建立一个交易机构和一套完善的交易体制,来对电网的垄断优势来进行约束。”

曹寅称,在一个相对开放的产业链中,加上交易机构受到由各个市场主体组成的管理委员会的制度约束,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与社会资本组建的售电公司、发电企业的售电公司,处在了同一起跑线上。谁能胜出、谁能获得用户,是基于生产力的竞争,也即谁能提供更廉价的电价、更好的服务。

另一名资深业内人士对称,现在是电网的巅峰时期,统购统销统一调度统一结算,装备企业也很多,全世界能做到国网这样的已经算顶峰了。从这个意义上而言,任何改革其实都会削弱电网目前的竞争优势。但这对行业来讲是好事,有利于还原电网本来的定义,也能倒逼电网自身的改革。

因此,身为被改革者的电网企业,角色十分微妙,并非最大赢家。虽暂时保住了腾挪和转型的时间,但从长远看,电力行业的市场化改革最终必然会构建起一套全新的电力工业体系,电网企业的身份也将随之改变。

发电:逐渐从“一群肉猪”分化为“大象蚂蚁”

此前有评论称,对于发电企业而言,可以涉足售电领域了,是一剂利好。但果真如此吗?拥有电源资源的发电企业,参与售电的意愿究竟有多强?

针对新电改系列文件对发电行业的影响,作为利益相关者的华电集团政策法律部主任陈宗法,不久前曾作出如下阐述:“从长远看,随着电力装机刚性增长与电力需求迅速下降矛盾的日益尖锐,电力市场化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发电行业未来有可能出现盈亏分化,优胜劣汰,兼并重组,发电企业从目前的‘同甘共苦’到未来的‘贫富分化’,从‘一群肉猪’分化为‘大象蚂蚁’。”

所言不虚。不难想象,售电侧放开后,各类市场主体涌入,将形成十分丰富多元的业内生态。电网不愿放弃售电,社会资本早已虎视眈眈,相比之下,发电企业的态度要谨慎、模糊得多。“发电企业在厂网分开之前就没搞过售电,没直接面对过用户,厂网分开后就更没搞过,因此在电力营销方面还是有很多障碍。”一名业内人士说。人员上的短板,还是可以解决的。据了解,此前就有发电企业为售电业务招兵买马,频频向电网系员工抛出绣球。

“但另一方面,发电对电网现在可能还是有所顾忌。主要电量还是要通过电网销售,你搞个售电公司,和电网竞争会不会因小利而失大利、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再有,和大用户搞直供电,就要被迫降价,1度电降个几分钱对利益影响也非常大。而且以前电网统购统销,发电也过得挺好,电网早晚得给我结算,但直接和电力用户交易,尤其是在经济形势不太好的情况下,如何规范电费的经营风险?这也是发电企业不得不面临的问题。”前述业内人士说。

放眼整个发电行业,专注能源、公用事业、节能环保等行业相关战略管理咨询业务的罗兰贝格大中华区执行总监吴杉杉称,在电力供应宽松的大背景下,引入竞争将导致发电端过剩传导至所有发电主体,不会出现赢家通吃。“发电端过剩的问题始终存在,特别是在规划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打压煤电的情况下,煤电会受到最大影响。但在引入竞争之后,发电端过剩会影响所有发电方,在全国范围来看,没有所谓赢家全收的可能,差的要生存,必然降价或者利用其他资源竞争,好的也会受影响。规划保护下,光电、风电有可能会比原来好些,但是现在弃风严重的情况下,这种好也有限。”

综上,市场放开后,本就呈现过剩的发电行业将呈现出复杂的分化过程,因而也称不上全行业赢家。

民营资本:瞄准售电背后庞大的能源服务市场

甚至无须赘述。由于基数够大,即使拉开的只是一个小口子,对于民资而言也是海量红利。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目前已经注册成立的独立售电公司超过100家。地域上,山东、贵州、宁夏等省份的售电公司居多。当然,实力雄厚的民资看中的并不是纯粹的售电,而是售电背后更为广阔的综合能源服务市场和售电作为能源互联网超级入口的作用。但其中也有不少确属看热闹的,民资售电公司的大洗牌尚未开始。可以预见,也将是十分惨烈的。

地方政府:化能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

无疑也是获益的一方。事实上,地方政府是本轮电改中很有意思的一个角色。对于地方政府而言,电改的最大红利在于通过大用户直购电来降低电价,以提高企业盈利水平,将地方的能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云南、贵州两个综合电改试点,都是典型。

长期研究电改的法律专家展曙光称,地方政府态度主动,对于电改而言是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2002年电改目标未能最终该实现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地方政府的消极乃至反对,这一点在建立区域电力市场、竞价上网等问题上表现得尤为突出。当年搞得轰轰烈烈的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华东区域电力市场两大试点之所以无疾而终,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无法平衡地方政府的利益诉求。

从配套文件本身来看,也充分体现了“在中央文件的指引下充分发挥地方创造性”的原则,这对于激发地方政府参与电改热情而言,大有裨益。

因此,有业内人士提出,真正的改革派可以联合地方政府,因为地方政府需要降电价、拉投资,对改革也是一往情深。

但对地方政府而言,眼前的困难也不容忽视。比如,对于电改如此庞大的工程,从路径设计到具体落实,问题还非常多。地方政府如何稳妥完成操作层面的问题?既然被赋予了灵活操作的权利,各市场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边界如何界定?售电侧引入竞争后,反垄断问题如何解决?相关机构做好准备了么?

用电大户:电价下降、最大赢家

毫无疑问,最大的赢家。降低企业和社会用电成本,本就是此轮电改的题中应有之意。对于用电大户而言,通过直购电交易可以享受到电价降低的实惠。蒙西等输配电价改革试点,都是通过直购电降低了电价。

对此,吴杉杉分析称,输配电成本加成限制输配电费用、发电端过剩、交易引入竞争、给到用电大户的价格必然下降。至于分阶段、分地区的推进进度不好说,改革路径依然是曲折的。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电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