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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 电力工业部 财政部 建设部 交通部 国家税务总局 1994年1月11日发布 国经贸节[1994]14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推进和扩大粉煤灰综合利用,保护土地资源,保证电厂安全稳定运行,治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排放粉煤灰的燃煤电厂(包括公用电厂和自备电厂),储运和综合利用粉煤灰的单位(包括科研、设计、建设、施工和生产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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