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岁末年初,本周能源新闻密集,最重要的新闻是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宣布取消实施多年的电煤价格双轨制,发出了能源改革的信号。
二是发改委公布了2011年各地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未完成的地区有浙江、海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6个省(区)。完成了年度节能目标但落后于“十二五”节能目标进度的地区有内蒙古、辽宁、江苏、福建、江西、广东6个省(区)。
三是环渤海地区发热量5500大卡市场动力煤综合平均价格报收634元/吨,比前一报告周期下降了1元/吨。
四是国内首个家用分布式光伏系统在山东青岛完成并网。
五是中国绿色产值2015年将超过4.5万亿元并成为中国支柱产业之一。
国务院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指导意见是:自2013年起,取消重点合同,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发展改革委不再下达年度跨省区煤炭铁路运力配置意向框架。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自主衔接签订合同,自主协商确定价格;并且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并将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比例由30%调整为10%。鼓励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而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煤电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不得干预。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煤炭订货和价格一直实行的是双轨制,即重点合同电煤和市场煤并行。即常说的市场煤、计划电。由于合同电煤与市场煤在资源供给、运力配置和价格水平上存在着明显差异,限制了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造成不公平竞争,合同签订时纠纷不断,执行中兑现率偏低,因此必须实行改革。这一改革意义重大,但总觉得意犹未尽,因为这未解决电力消费终端价格,即存在着农用电、居民用电和工商用电等等不同价格仍由政府控制。从这点上讲能源电力改革仍需要进一步深入。由于有保障能源安全和电力安全考虑,即建设安全、清洁、稳定、高效能源体系还需多方共同努力。首先是能源价格理顺,二是强制处罚节能减排不力者,让处罚高于节能降耗投入,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实,这样才能鼓励节能减排,才能试点节能量交易,才能鼓励节能者。
专家预测煤电改革近期不会造成煤价上涨,电煤价格也不会发生大的变化。而环渤海地区发热量5500大卡市场动力煤综合平均价格报收634元/吨,比前一报告周期下降了1元/吨,似乎证明了这一点位,而近年来国内煤价上涨还受到进口煤的冲击,而这一改革正处于重点合同煤的价格低于现货市场的价格,改革时机恰当。但中国能源资源产品价格因有安全考虑,目前这一价格需要调整才能有利于节能减排和能源安全。
多个省区未能完成指标则是中国面临着的一大挑战。中国以消耗世界20%能源而只创造出全球10%的GDP这一发展模式明显不可持续,其中部分原因是中国能源资源价格太低,俗话说“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中国低价能源隐含着中央或地方政府的补贴,这造成谁使用或消费能源多谁享受的补贴多,从而造成中国高耗能产业畸形发展,而节能减排则明显动力不足。中国十八大提出试点节能量交易,但基础能源资源价格不理顺,则很可能是消费浪费能源比节约能源更有利益驱动,从这点上看中国能源改革还任重道远。
国内首个家用分布式光伏系统在山东青岛完成并网。这是自国家电网11月1日《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开始实施后,首例完成从申请、审批到系统并网等全部流程并成功发电的私人屋顶光伏系统项目。该项目位于青岛市市北区的某住宅小区,由徐鹏飞先生作为私人业主独立申请,系统装机容量2KW,共使用4块240Wp多晶硅光伏组件和5块230Wp多晶硅光伏组件和一台逆变器,由中国绿色电力网提供监控设备实时监控整套系统运行情况。该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通过2块电表分别计量用户使用电量及光伏发电量,并网当日光伏发电8.5千瓦时。
虽然电量不大,但意义重大。家用光伏系统在欧美等国家已经相当普及,拥有较完善的相应支持政策,是出口光伏产品的主要终端形态。随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光伏发展的积极表态,国内市场需求初露端倪。首例家用光伏系统的成功并网,或可成为国内中小型光伏系统市场启动的开端。
专家称:单体安装量在5KW以下的家用光伏系统已经在澳洲、欧洲有大量的应用案例,技术成熟;而在国内,此前的应用一直受限于相应政策不配套,无法推进。这次家用光伏系统能够成功通过验收和并网接入,无疑让因受欧美双反打击而低迷的国内光伏市场打开了一条出路。放眼世界,几乎所有发达国家对风能太阳能等等可再生清洁能源均有支持有补贴,决策者应反思一下为什么单独制裁中国?这是因为中国过去补贴支持政策主要在生产端即企业和项目,而发达国家补贴在消费端,能让企业公平竞争消费者,从而促进竞争和科技进步,而中国支持补贴在企业在项目端则是引发不正当竞争怀疑,过去我们总是宣传美国的一句名言:对通用公司有利的,天然就是对美国有利,其实在美国舆论界有一句意义截然相反的名言:对通用公司有利的,天然就对美国人民不利!而地方政府和企业为争夺政府补贴而无序竞争和地方保护,造成产能严重过剩、技术和产品销售严重依赖国外、一度产品98%依赖出口,等于用中国财政补贴了国外清洁能源发展!能耗污染留在国内,还招致对方仇视和双反调查,中国决策者应反思并迅速改革。
其实在欧美对中国光伏、风电进行反垄断反倾销调查,中国面临着严重产能过剩、内需不足的形势下,采取措施让民间资本甚至于是个人投资光伏、风能电站建设并全额收购剩余电量,是一个利国利民、有利于环境保护并有利在当代惠及子孙后代的美好事业,关键是国家、电网企业要改革创新,吸纳更多可再生分布式能源剩余电力,并进而激励更多民间私人投资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能源发展,保障中国环境安全和能源安全。
在第六届绿色财富(中国)论坛上,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理事长王玉庆指出,“十二五”是中国绿色发展的重要起点, “十二五”期间规划的全社会环保投资将达3.4万亿。预计2015年全国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三行业产值将超过4.5万亿元,节能环保产业将成为我国的支柱产业。
如果国家继续深化能源改革,争取更多改革红利,出台更多鼓励私人投资环保产业和循环经济政策,必将激发社会各界投资能源环保产业积极性从而进一步保障中国能源安全、环境安全,完成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宏伟目标。
(秦京午:资深能源评论员,原人民日报高级编辑。1951年出生, 1977年冬参加高考,次年春入南京师范学院(现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专业学习,1982年获得文学学士,同年进入人民日报,并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系,1985年获得法学硕士,参与创办人民日报海外版,负责地矿、能源、机械、环保、海洋、国土等领域报道。2011年底进入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