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目前我国小水电绝大部分做不到自发自供,也即无销售市场,只能上网卖
电,寻求一个合理的上网电价。对他们而言,期盼的就是尽快打破垄断,实施输电与配售电分开,自己能和用户直接见面,否则形不成市场与价格机制。此其一。
另外,全国4万多个小水电,绝大部分为民营,目前的增效扩容、改造,未纳入民营,未走改造与改制、改组以及全面加强管理(即“三改一加强”)的路子,是不妥的。
此外,面对点多面广分散的的小水电,没有“看得见的的手与看不见的手”共同给力、同时给力,是做不到大小电网并举共存、和谐协调发展的。
看法与建议:
1.大小电网并举共存、和谐协调发展,是客观规律
以国家电力(中央大型企业)为主形成的国家电网,和以农村水电(现时期即小水电)为主体的地方电力(地方小型、中型企业)为主形成的地方电网,一般称为大小电网(或称国网县网、国网地网)。
从上世纪70年代“大小电网并举,各有侧重,余缺调剂,共同发展”,到上世纪80年代~90年代“大小电网并举,两种管电体系共存,互补互惠,共同发展”,到新世纪“坚持电力体制改革方向,打破垄断,大小电网并举共存,和谐协调发展”,这种协调规范两者关系的目标和客观存在的电力格局,是历史形成的,是国情决定的,是改革开放的成果,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
进入新世纪,大小电网关系是联合电网与分布式供电的关系,是提供输电通道与进行电能交换交易的关系,是输电网与配电网的关系。是赋予农村水电(小水电)、地方电力平等的发展机会和国民待遇,让电力普遍服务深入农村、惠及农村,推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创和谐社会的关系。
然而电改12年来,由于输配一体的垄断体制并未打破,强势垄断的大电网从上世纪90年代末全面推行“上划代管”、“控股股改”、“贱价收购” 农村水电电网及其资产开始,直到现在,仍在不断扩大和营造输配一体的行业垄断和“一省一公司”的区域垄断。全国农村水电自供自管县已由上世纪90年代末的800余个减少为目前的几十个,90%以上的自供自管县失去了电网和供区市场,乡村小水电能够保留电网供区的,更是屈指可数。
建议:
①首先对“上划代管”、“控股股改”、“贱价收购”的 农村水电企业实行输配分开改革试点,恢复为独立的自发自供的配售电企业,余电上网,不足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缴纳输电过网费,自主向用户售电,更好地为农村、县域、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②独立的小水电企业要努力实行自发自供,按照《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以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电网调剂余缺。” “电网企业应保证分布式发电多余电量的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 “采用双向计量电量结算或净电量结算的方式”,通过合同寻求合理电价。
也可通过股份制办法进入配售电企业(或集团);还可自身共同组建发电集团公司,增強实力和话语权……。
2.“增效、扩容、改造”是持久任务,要同等对待民营小水电
“增效、扩容、改造”实质是更新改造。水能之所以是可再生能源,是因为其载体水电站(厂)通过更新改造(包括“换机换形换址”……)可以永续利用。
我国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为6.944亿千瓦,技术可开发量为5.416亿千瓦,经济可开发量为4.018亿千瓦;我国小水电资源可开发量为1.28亿千瓦;均居世界首位。仅以2013年底全国已建成的小水电装机6800万千瓦估算,相当于每年从中小河流中捞起了1.36亿吨原煤,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72亿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63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72万吨。每年创造超过8万亿元的GDP产值,可再生的清洁绿色能源送往广大县镇农村,惠及大半个中国——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山区。
“增效、扩容、改造”是持久任务,要同等对待民营小水电。这次(改革开放以来的首次)开展的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未纳入民营,相当于对他们施行了“非国民待遇”,是不妥的。
建议:
国家扶持民营小水电开展“增效、扩容、改造”,实施改造与改制、改组、相结合,建立混合所有制,以民营为主体,国家扶持作为“优先股”发挥引导、协调作用,全面加强管理,转换机制,提高素质,安全运营,优质服务,增强实力、活力和后劲。
3.“政府、市场”共同给力、同时给力,大力推进小水电改革发展
在国家宏观调控、协调规范和培育多法人主体有序竞争的电力市场下,大小电网相联结,治水办电相结合,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山区的广大县镇农村,小水电电源、电网建设相同步,电力建设、负荷发展相协调,发电、防洪、灌溉、供水水保、环保相结合,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代燃料建设,保护和改善了生态环境,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为农村与县域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
然而大电网扩大营造垄断,影响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直到目前,一些农村水能资源丰富的贫困地区的乡村小水电和附近的农民,始终未从“有水难以发电、发电难以自用、上网电价很低,发电收益减少、购电支付增加、农民负担加重”的垄断桎梏中解放出来。在电力垄断体制的严重影响下,办电只为上网卖电,垄断营销自有大网,致使一些地方的小水电与当地农民的利益脱节,与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脱节,农民用不起电,得不到实惠,留下了“不安定”隐患。
建议:
认真贯彻执行十八届三中全会和2011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大力发展农村水电”的精神,大力推进小水电改革发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和改善 机构、职能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管、服务的作用,并通过协会、学会的纽带,强化农村水电行业管理。“政府、市场”共同给力、同时给力,推进大小电网并举共存、和谐协调发展,推进国家得生态、农民得实惠、企业得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