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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区政府与大唐签署补充协议加强西藏能源项目合作

2010-09-10 12:42:33 西藏日报   作者: 玉珍  

为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快西藏能源建设步伐,9月8日下午,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2003年签订的《投资开发西藏境内怒江水电资源合作意向书》的基础上,结合西藏“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西藏能源项目合作的补充协议》,这是加快“西电东送”步伐,推进西藏能源接续基地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协议内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将加快西藏境内怒江干、支流以及察隅河流域水电的开发建设,积极参与西藏中小水电、太阳能、风能等能源项目和林芝地区波密县波堆水电站的开发建设。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白玛赤林,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刘顺达在签字仪式上讲话。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吴英杰,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陈进行分别代表自治区政府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协议上签字。

白玛赤林在讲话中首先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长期以来给予西藏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表示感谢。他说,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西藏水电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快水能资源开发、加大水电项目建设力度,是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举措。长期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各族人民包括中央企事业单位的大力支援下,西藏电力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形成了初具规模的现代电力工业体系。但是,由于历史和自然条件等原因,西藏仍属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缺电已成为制约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瓶颈”。如何把西藏丰富的水能资源转化为不竭的电力资源,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十分紧迫的任务。

白玛赤林说,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西藏水电资源开发,以实际行动体现了对西藏电力事业和能源建设的大力支持。他希望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相关企业,进一步加强与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沟通协作,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妥善解决水电开发库区搬迁安置工作,发挥一流的专业发电技术优势,利用西藏一流的水电资源,建设中国一流的水电能源基地,努力实现水电开发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赢。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努力为水电开发和能源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有利条件。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相关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的能源建设思路和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加强统筹协调工作,为开创西藏水电开发和能源建设新局面,为实现西藏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局势长治久安做出更大贡献。

刘顺达在签字仪式上表示,将以此次协议的签署为契机,紧紧把握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召开的历史性机遇,围绕自治区“大力发展水电、积极开发利用新能源,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的能源发展战略,加快西藏境内怒江干、支流以及察隅河流域水电的开发建设,积极参与西藏地区中小水电、太阳能、风能等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树立“负责任、有实力、可信赖”的中央企业形象,为建设团结、民主、富裕、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西藏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据了解,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是国家五大发电集团之一,作为中央直接管理的特大型发电企业,截至目前,大唐集团公司发电装机规模已达1.04亿千瓦,产业涉及火电、水电、风电、核电、生物质发电、太阳能发电以及煤炭、煤化工、煤质天然气等领域,在水电方面具有丰富的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经验。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区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国土资源厅、交通厅、水利厅、民宗委、公安厅、环保厅,西藏电力公司及昌都地区行署、林芝地区行署等相关部门和地区负责人参加签字仪式。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西藏 自治区 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