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至今,我国连续出台严格的环保法规和标准,每次的政策变化都让煤炭及耗煤行业出现不同程度的洗牌,让更多企业有了生态环保的意识和行动,并开始重新审视自身的发展。总体上来说,环保法规“动真格”更像是一种压力,逼迫行业、企业不断改善自身条件以适应要求。
煤炭及耗煤行业
遭遇“环保重拳”
●本报记者 周娟娟
煤炭行业 消费结构面临三大变化
目前,国家正在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以后可能会征收碳税,煤炭价格上涨会很快,这样煤炭就不一定再具有价格优势。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重视程度的加深,改变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又成了大家谈论的焦点。“我国能源消费应该是‘五足鼎立’的格局,现在这一格局基本已经形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郭焦峰说。他预测,到2020年,除煤炭以外的其他能源各自占比应该超过10%。
煤炭消费结构发生转变
张宏认为,目前我国煤炭消费结构发生了3个变化,即“煤炭消费行业的变化、煤炭消费品种的变化以及煤炭消费区域性变化。”他说。
煤炭消费行业变化主要是将目前的电力、冶金、建材、化工四大煤炭消费行业转化为电力、化工两大行业,冶金和建材行业逐渐进入煤炭消费峰值期,电力和化工将成为拉动煤炭需求的主要动力。
煤炭消费品种变化主要是随着高炉喷吹、新型冶炼技术和现代煤化工技术的发展,炼焦用煤、无烟块煤的消费空间逐渐缩小。
煤炭消费区域性变化主要是随着国家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总量的控制,大型城市用煤执行严格的质量标准,以及限制劣质煤长距离销售、进口和利用,全国煤炭区域性销售将发生较大变化。
在张宏看来,随着煤炭消费结构发生转变,我国煤炭产业结构面临深度调整。“煤炭开发布局、生产结构、组织结构、产业结构都会有大的调整。”他说。以煤炭生产结构为例,全国大型现代化煤矿作为煤炭生产的主体地位更加明显。预计到2020年,全国年产120万吨及以上的大型现代化煤矿产量占全国的煤炭产量的比重将达到85%左右,其中,年产千万吨及以上特大型煤矿产量将达到10亿吨左右。一大批资源枯竭、扭亏无望、安全生产隐患多的小煤矿将陆续被淘汰。
个别煤种受影响较大
目前,我国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约为70%,《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规定,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
在郭焦峰看来,“五足鼎立”能源供应格局对煤炭行业的影响较大。“这预示着,未来煤炭占一次能源比重要下降10个百分点左右,总量还是会增长,但增幅会很小。”
与郭焦峰的观点相同的还有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政策研究部主任张宏。他认为,在“三期(增速换期、调整结构阵痛期、刺激政策消化期)”叠加影响下,煤炭需求将由10多年的高速增长变为低速增长,需求总量保持适度增加。
郭焦峰分析,今后受到影响最大的是散煤和动力煤。
2013年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提到的“煤改气”,主要指的是用天然气替代散煤。加上近日出台的《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对散煤的使用有了新规定,预计散煤消费量下降速度会比较快。
此外,动力煤受到的影响也很大,随着环保政策的愈加严厉,我国电力结构中火电占比不断下降,非化石能源发电占比上升。中电联发布的2014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显示,电源投资中的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比重将达到75.1%,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全年非化石能源发电新增装机将达到5829万千瓦,新增装机比重提高至62%。从中电联发布的今年前8个月电力工业运行情况看,只有火电同比增速最低,为1.4%,水电、核电和风电同比增速都超过10个百分点,分别为17.2%、16.8%和10.8%。
环境成本将使煤炭失去价格优势
尽管以煤为主的能源格局备受诟病,但对于“五足鼎立”的能源供应格局,有人并不看好,主要还是从成本考虑。对于这样的质疑,郭焦峰说:“很多人认为,现在非化石能源成本高,以风电为例,风电成本再下降还是比火电高。但是如果把煤炭的外部成本加进去,那就不一定了。目前,国家正在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以后可能会征收碳税,煤炭价格会上涨很快,这样煤炭就不一定再具有价格优势。”
郭焦峰认为,今后天然气发展会比较快。2011年,天然气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比仅为4.5%,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23.7%。预计2015年、2020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将分别达到2359亿立方米、4954亿立方米,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分别提高到6.3%和11%左右。
人类对于能源的利用史,是从固体到液体再到气体,即从煤炭到石油再到天然气。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我国的一次能源消费先后呈现原油替代煤炭、天然气替代原油的趋势,符合能源利用发展变化的大趋势。
对于近期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郭焦峰认为,这些政策为煤炭行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对于煤炭行业来说,必须要走清洁化利用的道路,而且要规范煤炭行业投资和开发行为,使煤炭行业按照国家节能、环保、绿色的要求去开发和利用煤炭。这样煤炭行业才有出路。”郭焦峰说。
燃煤发电 发展困局开始凸显
发电量下降,加上严格的环保要求,火电行业面临环保和经济的双重压力,发展困局开始凸显。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8月全国发电量同比下降2.2%,其中火力发电下降幅度达到11.3%,是继7月之后的再次下降。发电量下降,加上严格的环保要求,火电行业面临环保和经济的双重压力,发展困局开始凸显。
近日,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年-2020年)》,进一步提升了煤电高效清洁发展水平。
火电的排放问题,一直是套在电厂头上的“金箍”。2014年7月1日,我国对2012年之前建成的火电厂开始执行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之前的6月12日,环保部针对火电企业在减排方面存在的种种问题,已经开出了有史以来最大的4亿元罚单。
众所周知,国家一直严格淘汰、关停小型火电机组。“十一五”期间,全国累计关停小机组7700万千瓦,2011年至2013年总计关停1000万千瓦。这些项目八成以上位于东部地区。
国内经济增速换挡,用电增速放缓,清洁能源发电带来冲击,国家环保政策实施……各种因素将火电行业推向发展转型期。而如何在清洁发电与环保改造的同时,提高经济效益,是火电企业需解决的核心问题。
火电困局如何破解?目前还在探索期。“可以肯定的是,由于不同火电企业自身发展程度不同,所处地区不同,必然会有不同的发展形式。”中国电力联合会一位负责人表示。
焦炭行业 行走在生死线上
除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步伐,今年焦炭行业还提高了准入门槛。现在环保标准就像是“生死线”,经过整改还不合格的企业,要想生存下去就很难了。
近期,许多焦炭企业因污染物排放不达标而频频出现在各地环保厅(局)处罚名单上,再次将人们的视线转移到焦炭企业的环保问题上。而在环保部工程评估中心冶金机电与社会事业部工程师赵春丽看来,对焦炭企业来说,今后达不到环保要求不仅是处罚的问题,更是关乎生死的大问题。
环保部发布的《关于在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过程中加强环保管理的通知》提出了“红线条件”和“黄线条件”。“黄线条件是必要条件,对于符合红线条件但不符合必要条件的项目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特别排放限值等有关规定的,不予备案,按照规定予以淘汰。”赵春丽说。
“过去按工艺、规模和技术来划定落后产能,比如炭化室高度为4.3米以下的焦炉都被淘汰了。今后淘汰落后产能的标准增加了能耗和环保标准,如果整改了还是不达标,就要淘汰了。”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副司长辛仁周这样说。在他看来,相关环保政策对焦炭企业来说是非常“不客气”的。
焦炭作为高污染、高能耗行业,一直是环保政策收紧的目标行业,也是淘汰落后产能的重点行业之一。
据辛仁周介绍,2011年至2013年,我国焦炭行业淘汰落后年产能6900万吨左右,超过总产能的10%。“今年焦炭行业还要淘汰落后年产能1200万吨。”他说。
除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步伐,今年焦炭行业还提高了准入门槛。“2008年制定的行业准入条件,随着行业发展出现了新问题,今年增加了七条新的准入条件。最重要的一条是明确了节能环保方面的指标,还有就是增加全产业链方面的要求。原来很多焦化企业只是生产焦炭,现在要求延长产业链,如用焦炉煤气制甲醇等。”辛仁周说。
9月5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环保部联合发布 《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调高了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将废气、污水主要污染物的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了一倍。这一政策对焦炭企业影响很直接,排污成本一下子提高,对于处于微利甚至面临亏损的焦炭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困难”,这是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会长崔丕江近期在企业调研会上听到最多的话。他介绍,《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后,大多数焦化企业很难达到。“现在从企业的感受来讲,环境约束力度明显加大,不断有枷锁套到身上。”崔丕江说。
目前,我国焦炭产量占全世界的近70%,但整体发展水平不高,尤其是节能环保方面需要提高和完善。2013年年底,我国焦化行业总年产能超过了6.5亿吨,规模以上的焦化企业有730多家,其中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焦化企业有200多家,占总产能的60%以上,年产200万吨及以上的企业有70多家。
崔丕江认为,焦炭行业现行的环保标准,是为了促进焦炭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引导和规范焦化企业投资和生产经营。“现在环保标准就像是‘生死线’,经过整改还不合格的企业,要想生存下去就很难了。”崔丕江说。
钢铁行业 环保达标需投资500亿元
企业出巨资投入治污技改确有难言之苦,难也不能不为,等着挨罚的代价也不小,还得想方设法解决。
近期,很多钢铁企业的负责人来北京参加了一个学习研修班,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个研修班既不学政策也不学习技术,而是来学法律知识的。
原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新《环境保护法》赋予各类主体更大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加大了政府、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各方面的法律责任和处罚力度,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的环保法。新《环境保护法》更加清晰地界定了环保问题是法律问题,不仅是企业的“红线”,也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红线”。
“钢铁企业将面临更加严厉的法制约束和空前巨大的法律风险。”中钢协党委书记、副会长、钢协企业法律事务分会名誉会长刘振江如是说。
为了让钢铁企业负责人对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理解、吃透,今年8月,中钢协企业法律事务分会和法制日报社共同举办首期钢铁企业法定代表人新《环境保护法》学习研修班,组织钢铁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环保法律知识培训。
“环保要达标,投资额度也很大,我们粗略计算,除矿山外,钢铁生产全流程全系统的污染治理技改工程投资:烧结烟气全面净化、高炉系统全面达标、炼钢系统全面升级、焦化系统全面达标、轧钢系统完善等,总计需500亿元以上。在产能过剩、全行业利润减少、部分企业连年亏损的复杂情况下,企业再出巨资投入治污技改确有难言之苦。难也不能不为,等着挨罚的代价也不小,还得想方设法解决这个问题。”刘振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