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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反诉反击欧美瓦森纳安排

2014-04-04 16:36:22 中国能源网

本周重要的能源相关新闻主要有:

一是国家发改委公布数据,进入三月份以来,全国日均发电量、铁路日均装车数都有所回升3月1日至24日,全国日均发电量148.97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8.48%。三月中旬全国铁路日均装车15.98万车,比三月上旬增长0.81%,全国铁路日均运煤量与三月上旬环比,也包括与去年同比都小幅增长。3月份以来,原油加工量环比、同比都略有增长。这反映了中国经济运行态势平稳中有所好转。

二是3月26日,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发布的环渤海地区发热量5500大卡动力煤的综合平均价格报收于530元/吨,本报告周期(3月19日至3月25日)比前一报告周期下降了3元/吨。本期,各种港口规格品交易价格的最大降幅普遍收缩到了5元/吨以内,价格指数已经连续十一个报告周期下降,累计降幅已经达到了101元/吨、下降了16.0%。

三是国家发展改革委26日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35元和13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10元和0.11元,调价执行时间为3月26日24时。据统计,截至2014年3月26日,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已经成功运行一周年。在这一年里,成品油调价窗口共计开启25次,其中“下调9次、上调8次、搁浅8次”。累计汽油下调170元/吨,柴油下调180元/吨。这反映了更快反映市场价格对消费者有利、对投机者不利的一面。

四是26日,世界贸易组织(WTO)公布专家组报告,裁定中国对稀土、钨、钼相关产品采取的出口关税、配额管理措施违反WTO相关规定。中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表示,中方正在评估专家组裁决报告,并将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妥善做好本案后续工作。专家分析指出,不管此案胜败如何,从保护稀有资源的角度出发,中国政府的当务之急应是加大行业监管力度,限制国内稀土的开采和消费、以利于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中国经济运行态势平稳中有所好转是一大利好消息。中国经济正处在转型关键时期,转型时保障经济有一定增速有利于转型成功,用有利于增加和保持就业网位,有利于社会稳定。

环渤海动力煤价格仍在下降但降幅减少到每吨3元,各种港口规格品交易价格的最大降幅普遍收缩到了5元/吨以内,表明中国煤炭价格已渐趋稳定,能源价格下降有利于制造业发展和提高竞争力,但煤炭、石油价格下跌会对各种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造成市场竞争压力。

中国计划降低煤炭、石油等等化石能源在能源结构中比重,应将价格维持在一个相对较高水平将有利于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但却降低了中国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中国煤价高会引来外国煤竞争,这是一个两难抉择。中国应通过更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限制化石能源使用,这需要改革中国法律法规、经济机制体制和科技创新,以利于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

世界贸易组织(WTO)公布专家组报告裁定:中国对稀土、钨、钼相关产品采取的出口关税、配额管理措施违反WTO相关规定。这提醒中国应当尽快严格环保法律法规以限制高污染、高耗能、高耗资源产品过快发展。

2012年3月13日,美国、欧盟、日本将中国稀土、钨、钼相关产品的出口关税、出口配额以及出口配额管理和分配措施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此次诉讼涉及的稀土、钨、钼均为稀有金属,在冶金、机械、化工、航天等领域特别是高技术领域应用广泛,属于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均被中国列入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货物。

有资料显示,长期以来,中国以仅占世界23%的稀土储量,供应着全球90%以上的稀土市场。拥有丰富稀土资源的美国等西方国家,并不开采自己的稀土,也不知是为保护环境还是保存战略后备资源,大量进口来自中国的稀土。

中国在开采稀土时付出了巨大的环境代价,稀土分离的化学过程产生大量污染物,对环境造成极大破坏。据称,其中仅稀土资源丰富的赣南地区,如果要对开采稀土等矿产破坏的土地进行生态修复,初步预计资金投入将高达380亿元以上。

2012年1月底,WTO上诉专家小组曾确认中国限制铝土、焦炭等9种工业原材料出口的行为违反贸易规则。按照入世承诺,中国可以对84个税号的产品采取征收出口关税的措施。由于涉案的9种工业原材料都不包含在内,中方对于涉案的出口关税和出口配额措施援引GATT第20条中保护可用尽自然资源例外条款进行了抗辩。但没有得到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支持。

中国可以采取更苛刻的环保要求来遏制稀土盲目大量开采,提高稀土矿价格以保护国内珍贵的稀土资源。另一方面同时中国应当主动出击,起诉瓦森纳安排中限制向中国出口高新技术产品,并以稀土等等中国优势资源为谈判筹码,与西方限制出口高新技术挂钩、联运。

专家认为,首先,可以通过增加矿产税的方式,增加采矿成本。其次,提高环保标准,加大监管力度,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一律关闭。目前中国政府最应做的事是限制国内稀土的生产和消费,使之与国外的出口标准一致,这样才能使稀土资源得到真正的保护。

中国应禁止出口稀土矿而只允许出口稀土制成品以获得更多增加值。中国还应当及时反诉瓦森纳安排中限制向中国出口高新技术,或可申请尽快加入这一安排以提高中国话语权,但这需要中国最高决策层作出抉择。

记得在2012伦敦奥运会举行前,英国政府来华推销留学、吸引投资、旅游等等,记者曾当面质问过英国作为中国战略合作伙伴,为何以瓦森纳安排限制中国进口高新技术,英国高官曾想以“那是贸易领域”搪塞过去,但记者追问为何限制中国企业投资欧洲高科技企业?他才不情愿地抱怨那是一个多国国际性协定,非英国一国能左右。这也说明部分国家也抱怨这一协议有损双方利益。中国政府应当为此作出自己的努力。

链接:瓦森纳安排

Wassenaar Arrangement

历史渊源

旨在限制向苏联出口高新技术产品的巴黎统筹委员会在苏联解体后正式解散,包括原“巴统” 17国在内的28个国家于1995年9月在荷兰瓦森纳召开高官会议,决定加快建立常规武器和双用途物资及技术出口控制机制,弥补现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作控制机制的不足。1996年7月,“关于常规武器和双用途物品及技术出口控制的瓦森纳安排” (The Wassenaar Arrangement on Export Controls for Conventional Arms and Dual-Use Good and Technologies)在奥地利维也纳正式成立。

“瓦森纳安排”秘书处(即总部)设在奥地利维也纳。

性质与宗旨

“瓦森纳安排”是一种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集团性出口控制机制。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成员国间的信息通报制度,提高常规武器和双用途物品及技术转让的透明度,以达到对常规武器和双用途物品及相关技术转让的监督和控制。 “安排”声称不针对任何国家和国家集团,不妨碍正常的民间贸易,也不干涉通过合法方式获得自卫武器的权力,但无论从其成员国的组成还是该机制的现实运行情况看,该安排具有明显的集团性质和针对发展中国家的特点。

“安排”规定,申请加入“安排”的国家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为武器或工业设备的生产国或出口国;二是遵守三大防扩散集团性制度(“核供应国集团”、“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和“澳大利亚集团”)的不扩散政策,控制清单或准则,并遵守三大公约(《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三是实行完全有效的出口控制制度。

成员国

“瓦森纳安排”现有33个成员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加拿大、丹麦、法国、德国、希腊、意大利、日本、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土耳其、英国、美国(以上为原“巴统”成员国)、阿根廷、奥地利、保加利亚、捷克共和国、芬兰、匈牙利、爱尔兰、新西兰、波兰、罗马尼亚、俄罗斯、斯洛伐克、韩国、瑞典、瑞士,乌克兰。几乎囊括了所有经济技术发达国家。

中国不是“安排”成员。2004年4月,中国与“安排”在维也纳举行了首轮对话会。

“贸易技术壁垒”是以国家或地区的技术法规、协议、标准等形式出现,涉及内容广泛。由于这类壁垒大量的以技术面目出现,因此常常披上合法外衣,成为当前国际贸易中最隐蔽、最难对付的非关税壁垒。目前,美国等国家对华的技术出口管制不仅严重影响了中国大陆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也是贸易壁垒。“瓦森纳安排”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如捷克曾拟向中国出口“无源雷达设备”时,美便向捷克施加压力,迫使捷克停止这项交易。

在美国总统奥巴马来华访问时曾提出要加快取消对华技术出口管制的进程。中国一位专家指出,美国政府不仅提出保证,而且更要有实际行动,这一实际行动就是不再阻挠中国加入“瓦森纳安排”。专家也希望美国以外的“瓦森纳安排”国家摆脱美国的控制,同意批准中国加入。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